哈尔滨工程大学松北校区第二十三、二十四学生公寓组团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101G2509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工程大学松北校区第二十三、二十四学生公寓组团建设项目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工程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哈尔滨工程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松北校区第二十三、二十四学生公寓组团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用地面积30683.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602.0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9708.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93.75平方米。其中,第二十三学生公寓建筑面积32074.92平方米,第二十四学生公寓建筑面积63527.16平方米。主要包括学生宿舍、一站式学生社区及设备用房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共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建筑主体工程及配套安装,室内装修及室外周边环境道路、配套管网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20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要求,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驻场,不允许设总监代表,且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甲方需求,随时增派监理人员,具体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1日22时00分至2025年9月8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8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8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评标、定标方式
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enterpriseEvaluationController/qualificationDynamicVerificationList)。
10.5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限制黑龙江中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投标资格的通知”,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6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9236、0451-58799237、0451-58799238、0451-81390869。
10.7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联系人:程润海
联系方式:0451-82569370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0
联系人:邱实、陈茂超
联系方式:0451-84215818
电子邮箱:Dept2@guofa818.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
电话:0451-8139086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