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建初中
二、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4241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30日
四、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3日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章节/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 | 建设地点:兴宁区宝湾路北侧,永安北二路西侧,秀厢大道南侧。 |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规模:本标段建筑面积为68863.45平方米 |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8863.45 平方米(103.2952亩),拟建学校规模54个班,可提供学位2700个。主要新建教学楼、行政教学综合楼、宿舍楼、宿舍及食堂、文体综合楼(风雨操场)、连廊、门卫室及其地下室、架空层等主要建筑,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室外400米环形跑道、100米直行跑道、田径运动场、道路工程、室外地坪、绿化工程、大门、围墙、土石方等。 |
3 | 第一章招标公告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6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 | 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 |
4 | 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本章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 | 本工程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最新版等相关规定执行。 |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7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3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 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因此招标文件中涉及“诚信综合评价分”的,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注: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条解释为准。)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七、招标人: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项目联系人:陈晓娜电话:0771-475384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政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二十六层
项目联系人:黄冬妹电话:0771-5891216
招标人: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政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6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