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2601-2)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DEC-A2026013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2601-2)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947590.00元;最高限价:83663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及内容: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2601-2),采购18导联心电图采集仪5台/套、LED三联观片灯3台/套、床单位消毒机1台/套、担架平车6台/套、单通道注射泵4台/套、电动吸痰器/电动吸引器10台/套、电子身高体重仪1台/套、电子血压计100台/套、豪华升降担架车3台/套、红光治疗仪1台/套、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仪1台/套、简易呼吸器20台/套、空气波压力治疗仪2台/套、落地无影灯1台/套、气压止血带4台/套、抢救车5台/套、全自动电子血压仪1台/套、褥疮防治床垫8台/套、输液泵6台/套、双道微量泵8台/套、双联观片灯6台/套、体重秤5台/套、微量注射泵2台/套、心电监护仪12台/套、医用冷藏保存箱6台/套、医用压缩雾化器36台/套、诊断床7台/套、振动排痰机(叩头式)1台/套、支气管镜1台/套等,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包3中的设备数量为计划采购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5.2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包段;其中包1:支气管镜、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仪;包2:18导联心电图采集仪;包3:LED三联观片灯、床单位消毒机、担架平车、单通道注射泵、电动吸痰器/电动吸引器、电子身高体重仪、电子血压计、豪华升降担架车、红光治疗仪、简易呼吸器、空气波压力治疗仪、落地无影灯、气压止血带、抢救车、全自动电子血压仪、褥疮防治床垫、输液泵、双道微量泵、双联观片灯、体重秤、微量注射泵、心电监护仪、医用冷藏保存箱、医用压缩雾化器、诊断床、振动排痰机(叩头式)。
5.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交付设备(其中包1内的支气管镜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付设备)。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5.6保修期:原厂免费保修5年(包含但不限于消耗品、易损件、备品备件等);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其中包1内的支气管镜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
②投标产品具有《医疗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
③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代理商)的,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出具所投产品生产商对其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或提供产品生产商对指定总代理商的授权证明及该总代理商对其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仅适用于包1内的支气管镜);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谈判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将要求资料扫描件发送至xdzxgs@126.com,发送后并拨打0371-66681093电话告知),其他有关事项: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段,售后不退,现金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2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2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京广南路29号
联系人:杨老师 马老师
联系方式:0371-55132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
联系人:李静、曹振雨、徐萌
联系方式:0371-66681093
邮箱:xdzxgs@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曹振雨、徐萌
联系方式:0371-66681093
发布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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