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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H25-210381-01543
二、项目名称:海城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调查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海城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调查工作供应商名称:辽宁旭日测绘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街58-13号(3门)中标(成交)金额:2,675,800(元)评审总得分:91.2(分)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海城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调查工作服务类名称:海城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C09020600森业经营与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开展海城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服务要求:(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3)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其中,1:2000、1:5000、1:1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1:5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6?分带。(4)图斑最小上图面积为 400m2,面积记载到 0.01hm2。(5)在优于 1:10000 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 0.5mm(即区划误差不大于 5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 1.0mm(即区划误差不大于 10m)。(6)植被覆盖度测量误差小于5个百分点;林木胸径记载到0.1cm;树高记载到0.1m,蓄积记载到1m,每公顷蓄积量记载到 0.01mhm;草原植被高度记载到1cm;产草量记载到 1g㎡。(7)遥感影像采用生长季的遥感数据,突出植被信息(如不能全覆盖,遥感影像成像时间可以适当放宽);突出空间分辨率优于 1m;图像中云雾覆盖面积少于 5%。校正控制点与实地同名点的点位中误差平地丘陵优于 5m、山区优于7.5m。植被覆盖遥感反演的遥感数据采用时相为 7-9 月的多光谱数据,应包含可见光和近红外波段,空间分辨率宜优于30m。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80日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标准:(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4)《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方案》(自然资发[2024]78号)(5)《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规程》(办资字[2024]128号)(6)《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7)《辽宁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方案》;(8)《辽宁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图斑调查技术细则》;(9)《辽宁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技术方案》(10)《辽宁省森林资源变档实施细则》(11)《草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NYT 2998-2016)(12)《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试行) (13)《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0 号) (14)《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 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9 号)(15)《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柞蚕场管理涉及林木采伐事宜的通知》(辽林草资字〔2024〕7 号)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巍、吕文杰、侯铁珺、魏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海城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调查工作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照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668.00(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开发区淮河路20号
联系方式:0412-3201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城创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113-s2清华木业5楼
联系方式:0412-3226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工
电话:0412-32261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doc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海城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调查工作供应商名称:辽宁旭日测绘有限公司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