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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沈海高速公路宁德福鼎洋中至霞浦三沙段扩容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技术协作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其他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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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G15沈海高速公路宁德福鼎洋中至霞浦三沙段扩容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技术协作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面向社会开展询比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欢迎国内合格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G15沈海高速公路宁德福鼎洋中至霞浦三沙段扩容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技术协作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G15沈海高速公路宁德福鼎洋中至霞浦三沙段扩容工程建设涉及不可移动文物修福桥及可能未发掘的文物遗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需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制定原址保护措施,分析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单位之间的相互影响,评估建设方案合理性,防范工程施工对文物造成损害,保障文物本体安全,作为项目报批重要前置技术材料。

3.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控制价(元)

采购控制比例(%)

一

G15沈海高速公路宁德福鼎洋中至霞浦三沙段扩容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技术协作服务

201600

72

4.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线建设用地通过审批之日止。

5.服务地点:福建省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至少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文物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管理而无法查询的单位不作要求)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不接受福建省高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考核评级为C级的单位报名。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2.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4000.00);

3.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开户名称:福建省高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4)银行账号:117010100105888899;

(5)响应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洋中至三沙段文物影响评估技术协作项目)的响应保证金”;

(6)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交汇款凭证,以便退还响应保证金。

五、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线下报名获取:有意向单位请于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5:00-17:30,携带法人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原件核对,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前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5号楼1层02商铺海丝图文中心获取询比须知文件;

2.单位:福建省高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5号楼1层02商铺海丝图文中心;

4.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5280401498

          陈女士  电话:0591-38358100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2.响应人应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以现场递交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件时间为准。

3.现场递交要求:

(1)响应人须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须按询比须知文件要求密封包装,未按规定密封的,予以拒收。

4.递交地点信息如下:

(1)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5号楼1层02商铺海丝图文中心;

(2)联系人:陈女士;

(3)电话:0591-38358100。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组织开启。

八、发布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链接])、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址:[链接])、福建高速集采平台(网址:[链接])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福建省高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4层;

3.联系人:吴先生;

4.电话:15280401498;

5.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高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察与法务审计部门;

6.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4层;

7.监督电话:0591-3835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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