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综合平台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号楼A座3层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DGP-2025-B112
项目名称: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综合平台建设
预算金额:18.9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一个能够满足地震应急期、重要宣传时段、日常宣传的多功能发布访谈室,实现新闻发布、记者接待、访谈节目录制、网络视频直播等功能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直播间。该直播间可用于开展地震科学知识、应急避险知识等内容主题的讲谈;召开小型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录制访谈类节目。直播间的建设和使用,是宣传天津市防震减灾工作新动态、普及地震和应急避险科学知识的重要平台,在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
(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 参考《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企查查”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 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A. 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B.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5.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三) 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四) 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五) 项目部人员配备:1. 项目经理1名,为本单位职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任命书。注: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已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启用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电子证书的通知》等规定执行。2.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注:1、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原件一致。3、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 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号楼A座3层301室)
方式:(一)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日9:00-11:0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号楼A座3层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日9:00-11:0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现场领取:
1.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号楼A座3层301室)
2. 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
3. 招标文件费用为现金支付,现场发售。
- 远程领取:
1. 请将报名费(文件费)以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我公司(账户名称: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西青支行;账号:441280100100094759),汇款备注中请注明“报名费+XXXX(项目编号末4位)+第1包”字样。注:投标人报名时间以我公司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 报名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和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tjmdgp@vip.163.com,并与我公司电话确认报名情况。报名成功后,我公司将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报名所用邮箱并邮寄纸质版文件至投标人预留地址,届时请及时关注邮箱及电话通知。
3. 报名邮件发送格式如下:
(1)邮件主题为:MDGP-202X-XXXX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
(2)邮件正文及附件须包含:投标人全称、报名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报名费汇款单截图、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
二、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 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二)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三)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王老师,15222762879(采购人);李老师,022-88397766(采购代理机构)。
(四) 现场踏勘注意事项:为防止人员聚集,每家投标人仅可委派1名人员参加踏勘,踏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踏勘现场授权委托书以备查验(踏勘现场授权委托书可参考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五)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注:本次踏勘为投标人自愿参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潜在风险,因未按要求准备导致未能如期参加踏勘而产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地震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28352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5-A-301室
联系方式:李响 022-88397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响
电 话:022-88397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