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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饮水安全工程智慧化管控(一期)(梅家河片区)招标公告

宜昌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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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饮水安全工程智慧化管控(一期)(梅家河片区)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5 18:25|发布单位:宜昌辰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8-19|项目监管地:秭归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秭归县饮水安全工程智慧化管控(一期)(梅家河片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A070021-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5-00315

3、项目名称:秭归县饮水安全工程智慧化管控(一期)(梅家河片区)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20(万元)

6、最高限价:320(万元)

7、采购需求:

秭归县饮水安全工程智慧化管控(一期)(梅家河片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秭归县梅家河乡,主要建设内容为智能水表安装、饮水管道、中转池、泵房、蓄水池、水池加盖、集雨场、堰塘维修等。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出具《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 投标人拟派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须包含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一人,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利水电),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未担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上传施工员、质检员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上传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合格证书);

(4)提供以上人员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带有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6. 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出具《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7. 投标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6日至2025年08月01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

2、本项目招标公告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秭归县梅家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秭归县梅家河乡团结路23号

联系方式:188717205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昌辰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街51号

联系方式:15272121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天赋

电话:15272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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