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叶县自然资源局叶县2026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评估调整及储备区更新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6-145 | |||||||||||||||
| 2、项目名称:叶县自然资源局叶县2026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评估调整及储备区更新工作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483,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83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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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一是年度评估调整,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体检开展年度评估,摸清调整总量,核实标注拟调整图斑,制作举证材料与矢量数据,编制补划方案,经实地踏勘后汇交成果并配合省市审查;二是储备区更新,要摸排可划入耕地图斑,确定符合条件的调入图斑与需调出的图斑,更新数据库并编写报告,最后按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审查的三级制度完成成果质量核查。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5.2服务期限: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最终成果。5.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专家组的评审及验收。5.4服务地点:叶县。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注: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至 2026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主体”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下载招标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2、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2316208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叶县自然资源局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新文化路中段 | |||||||||||||||
| 联系人:罗冠阳 | |||||||||||||||
| 联系方式:0375-331768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轩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马庄街道轻工路与城乡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8楼808室 | |||||||||||||||
| 联系人:许聪聪 | |||||||||||||||
| 联系方式:1340945455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许聪聪 | |||||||||||||||
| 联系方式:134094545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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