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处置公告
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人),拟对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废波纹管处置项目进行公告询价处置,现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收购商参加。
一、处置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YL-XJCZ-2025-10。
(二)项目名称: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废波纹管处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处置金额:约3552元,具体以询价结果为准。
(五)处置清单及最低控制价:
序号 | 名称 | 规格 (MM) | 数量 (M) | 处置控制单价(元) | 处置控制总价(元) | 备注 |
1 | 波纹管 | Ф300 | 150 | 5 | 1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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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波纹管 | Ф400 | 228 | 6 | 1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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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波纹管 | Ф500 | 102 | 7 | 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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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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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单价为含税价;其中包含上下车费、拆除费、人工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由收购商自理,收购商在项目现场需服从现场管理,收购商自行负责物资收购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二、处置要求
(一)处置周期:成交收购商在合同签订后应于7日内完成废波纹管回收工作。
(二)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3日内成交收购商向处置人支付全部货款,处置人向收购商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回收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
(四)中选收购商保证金
中选收购商在处置合同签订前向处置人缴纳合同(☑含税 □不含税)金额 5 %的履约保证金。
(五)合同签订
中选收购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处置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处置人签订处置合同。
三、收购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期内,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许可并按规定已备案。
2.不存在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在最近三年内收购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处置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4)收购商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注:属于以上限制投标情形之一情形的收购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
四、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25年9月30日18:00时至2025年10月12日18:00时(北京时间)。
(二)询价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30时(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文件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2.提交报价文件的地点: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询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如要求);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4)报价表;
(5)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承诺函。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收购商备案公章,(1)(2)(3)(5)项为资格审查项。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处置人组建询价小组对收购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唱价。
(二)询价小组对收购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三)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收购商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收购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收购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收购商。收购商报价相同的,由处置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中标候选顺序进行排序。
(四)若第一成交候选收购商未按要求与处置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处置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处置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处置人明显不利的,处置人可以重新询价。
(五)成交收购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处置人签订合若成交收购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处置人签订合同。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收购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收购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处置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收购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处置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处置任务取消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处置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收购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处置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收购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处置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处置,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处置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处置人查实成交收购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处置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收购商承担。
(五)本次处置活动由处置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处置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处置人相关内控制度、处置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处置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处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https://gasggzt.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82682968
处置人异议受理人:向先生
受理人电话:15892389559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