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YY-20250559
1.2项目名称: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880000.00元
1.5最高限价:880000.00元
1.6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所投标段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项目(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
1运动三件套(含外套、长裤、短袖POIO衫)1100套
礼服三件套(西服外套、西服裤子/裙子、毛衣马甲针织衫)1100套
注:详细技术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1.8交付(或实施)地点: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
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提供2023或者2024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9日(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