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屏山县江南片区地下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和屏山县江北片区地下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屏发改审批[2025]12号、屏发改审批[2025]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和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审批[2025]12号、屏发改审批[2025]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2建设地点:屏山县城江南片区、屏山县城江北片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由两个子项组成,估算总投资共计约25920万元。其中1.屏山县江南片区地下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400万元。建设内容:改造县城江南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的上台地、下台地及石盘市政主干道路污水管网约20公里,改造污水管网管径大小为d800-d400,管材分别为水泥管、钢管、波纹管、PVC管等。改造县城江南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范围内的上台地、下台地、石盘等市政支路污水管网约10公里,改造市政支路污水管网管径大小为d400-d200,管材涉及钢管、波纹管、PVC管等。改造江南片区上台地、下台地及石盘污水砖砌井为水泥井6000个。江南片区内新建d200-d800污水管网约8公里及配套设施。对县城江南片区污水提升泵站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2.屏山县江北片区地下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520万元。建设内容:县城江北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市政主干道路污水管网约10公里,管径大小为d800-d400,管材为水泥管、钢管、波纹管、PVC管等。改造县城江北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范围内的市政支路污水管网约5公里,管径大小为d400-d200等,管材涉及钢管、波纹管、PVC管等。改造江北片区污水砖砌井为水泥井2000个。江北片区内新建d200-d800污水管网约4公里及配套设施。对县城江北片区污水提升泵站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2.4计划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以招标人每个子项下达设计任务书时间起计算工期)。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方案设计及估算(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且不限于方案修改、调整、优化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初步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的初步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图纸修改、优化设计等)、概算编制及后期配合服务工作等。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内包含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设计业绩且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设计业绩总投资不低于20000万元,已完成:(1)提供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审查报告不能反映投资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28 09:00 至 2025-06-04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6-18 09:00。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