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西安市护城河及环城公园综合改造工程(二期)火车站段项目公共交通型室外手扶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西安市护城河及环城公园综合改造工程(二期)火车站段项目公共交通型室外手扶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250170
采购人名称:水电十五局二公司
采购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59号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16602911809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21日
本次更正日期:2025年7月28日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报价人应为生产厂家或其直接授权的销售商。
生产厂家投标的,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标的物,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代理商投标的,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应出具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代理授权书,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
2、“合同付款、发票”付款比例变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全部到达交货地点且经双方初步清单验收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安装完毕试运行验收合格的,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果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项目资金紧张,导致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期限付款的,乙方应充分理解并给予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若宽限期届满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应按照一年期LPR(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且逾期利息不超过逾期金额的5%。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报名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8月1日17:00时;
第一轮报价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8月5日上午10:00时
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8月5日14:00时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