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越秀支行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综合管理部、安全保卫部)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大道北支行公共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 | 物业管理服务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 1、根据广州亦和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合一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的物业服务协议,“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968-1976号”为双方协议服务范围,其中包括我支行拟租赁网点所在的商铺。我行作为承租方,仅租赁首层临街商铺,不具备产权主体资格,无权单独选聘、更换整个商场物业服务企业。 2、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建筑物,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由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实施管理。我行仅租赁商场首层临街商铺,若单独引入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将造成如下情况: (1)同一物业区域存在两家物业主体,消防责任边界混乱、安全责任无法界定; (2)公共机电设备多头管理,极易出现运维冲突、设备故障、安全事故; (3)不符合法规关于“单一物业区域单一物业服务主体”的强制性管理要求。因此,本次租赁商铺客观上不存在其他可替代物业服务供应商。 综上所述,我行作为承租方无权限另行选聘除业主方委托以外的其他物业公司,同时从商场公共设施一体化、物业区域唯一性等客观原因来看,由广州市合一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唯一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存在合理性和必要性。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广州市合一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972号之九102铺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31日 18点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姓名:林经理 联系电话:020-83012554 电子邮箱:gd_jhcwb_[链接]@[链接] |
异议受理 | 采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联系人电子邮箱提出,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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