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桂林市秀峰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533300100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6 年9月28日
四、本项目更正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8、发布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链接]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链接](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②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3 |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的 30 %。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之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的 30 %。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之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施工单位完成预付款等额的工程量计量之前,不再支付工程进度款 。 |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按更正内容执行,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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