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应家东片区配售型保障房7#-1地块项目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江北应家东片区配售型保障房7#-1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为2405-330205-04-01-64390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4.5236公顷(约68亩),总建筑面积约135030.3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7247.52㎡,地下建筑面积约37782.85㎡),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东至7#-2地块,西至胜去南路,北至规划道路,南至铸锋路。
2.2 本次招标范围:36台电梯的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供货、运输、装卸、就位、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本次招标控制价8823864元。
2.3 交货期:接业主方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安装工期:100日历天,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2.4 交货地点:宁波江北应家东片区配售型保障房7#-1地块。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江北应家东片区配售型保障房7#-1地块项目电梯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①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制造,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③本项目电梯须为同一品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仅限电梯安装单位,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EF%BC%89%E3%80%82%3Cp%3E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09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范少亮、朱雪洋、叶财、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9086898
电子邮件:576196707@qq.com
监督部门: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