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兴宁镇人民政府的资兴市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镇安置点居民服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项目概况
资兴市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镇安置点居民服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大全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1081000027
2、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镇安置点居民服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431081000017-1
4、合同履行期限:资兴市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镇安置点居民服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
5、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包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数量 |
|---|---|---|---|---|---|
| 资兴市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镇安置点居民服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 1937659.03 | 1937659.03 | 资兴市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镇安置点居民服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施工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2.1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2.2 成交人做好职工的入场教育培训,搞好全员的各项交底工作。2.3 成交人须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2.4 成交人须制定并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2.5成交人须建立确保计划工期的保证措施。2.6 成交人须做好交叉施工措施,负责协调好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2.7 成交人须做好赶工措施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2.8 成交人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2.9 技术措施:制定详细的工期网络计划,科学地安排施工进度, | 1 |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资兴市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镇安置点居民服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称:资兴市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镇安置点居民服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特定资格条件: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3.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在成交后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相应的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
1、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00 至12:00: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大全路
3、方式:线下获取
4、售价:0元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大全路
1、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大全路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链接])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代理服务费包含专家评审费
- 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兴市兴宁镇人民政府 地址:资兴市兴宁镇南阳街18号 联系人:曹尚龙 联系电话:13467800188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中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大全路 联系人:袁进波 联系电话:15200739297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尚龙 电话:1346780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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