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428]YDXMJL[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将乐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更新渗滤液收集及“膜”处理导排设备)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粤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敏街4号综合楼一楼A区 | 2,258,059.26元 | 99.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将乐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更新渗滤液收集及“膜”处理导排设备)):
货物类(福建省粤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将乐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更新渗滤液收集及“膜”处理导排设备) | 将乐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更新渗滤液收集及“膜”处理导排设备) | 具体品牌详见后附“投标分项报价表” | 具体型号规格详见后附“投标分项报价表” | 1 | 项 | 2,258,059.2600 | 2,258,059.2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汤海玲 |
| 评审专家: | 马亮明 、 伍启勇 、 石勇 、 饶秋英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②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货物类项目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含100万)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500万元部分按1.1%计取(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整收取),缴后不退。
2、代理服务费交纳帐户:户 名: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账 号:9031011010010000058704、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3、退还中标方保证金要求: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并盖章后,纸质合同原件送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备案一份且需按规定时间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将乐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更新渗滤液收集及“膜”处理导排设备):2.883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0号
联系方式:13850812004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二楼北侧
联系方式:17350557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建超1
电话:17350557660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