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922]FJHS[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古田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外图进出口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09号 | 991,500.00元 | 97.4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古田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升级改造项目):
货物类(厦门外图进出口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 | PM2.5颗粒物分析仪 | 赛默飞 | 5030i | 2 | 台 | 150,000.0000 | 300,000.00 |
| 1-1-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 | PM10颗粒物分析仪 | 赛默飞 | 5030i | 2 | 台 | 150,000.0000 | 300,000.00 |
| 1-1-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蓝盾 | LGH-220 | 1 | 台 | 97,800.0000 | 97,800.00 |
| 1-1-4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 | 臭氧分析仪 | 蓝盾 | LGH-240 | 1 | 台 | 97,800.0000 | 97,800.00 |
| 1-1-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蓝盾 | LGH-210 | 1 | 台 | 97,900.0000 | 97,900.00 |
| 1-1-6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蓝盾 | LGH-230 | 1 | 台 | 98,000.0000 | 9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翁建杰 |
| 评审专家: | 肖贵津 、 马国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 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的标准: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招标代 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5001677107052504934;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顺昌县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古田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升级改造项目:1.4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
地址:古田县614中路八支二弄13号7楼
联系方式: 0593-380591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双溪中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1505929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珍亨
电话:15059295205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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