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202512000055 |
|---|---|
| 项目名称 | 奉节县夔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1.25%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市渝源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交长江建设发展集团 |
| 转让比例 | 11.25 |
| 挂牌价格 | 386.74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5-12-02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据专项审计其他重要事项载:(1)标的企业与四川金周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3年9月14日,奉节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渝0236诉前调确482号,裁决主要内容为:申请人四川金周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奉节县夔源水电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经奉节县五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效。调解协议主要内容为:申请人奉节县夔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申请人四川金周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未付工程款1199719.4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签发日,标的企业尚未付清该笔工程款。(2)本公司与重庆水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2023年12月28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渝0116民初16225号,协议主要内容为:被告奉节县夔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应当在2024年7月31日前分期偿还原告重庆水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本金3774810元和利息 50000元共计 382481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签发日,标的企业尚未付清该笔款项。 2.据审计报告载:夔源公司于2008年至2014年期间,分别与奉节县公平电站、奉节县新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奉节县桃源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奉节县青龙页岩砖厂签订了《投资协议》和《联合建设合同》,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列示金额为8,322.70万元。夔源公司每年按相关协议固定计取约425万元投资收益,但未能按期收回,因审计受限,该投资收益是否能收回我们无法判断。同时夔源公司每年计提应支付给农户的以电代燃补助约207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中,未进行支付。 3.备查资料:(1)2025年10月财务报表;(2)专项审计报告;(3)2024年度审计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38】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