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张家口市宣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公务用车和工具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6-0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054300010005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宣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公务用车和工具车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62800最高限价:/采购需求:采购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宣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公务用车和工具车项目;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日常工作使用需求;采购标的的内容:公务用车和工具车;采购标的的数量:公务用车和工具车各1辆;采购标的的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13至2025-05-19,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方式:其它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05 09:00(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⑴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⑵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按照《宣区政办〔2021〕146号》要求,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的50%计算。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工业。⑷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⑸ 本项目为“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⑺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⑻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⑼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⑽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⑾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⑿采购人:张家口市宣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宣化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街8号联系方式:0313-32383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张家口达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柳川河东路26号院8号楼3单元3-301联系方式:0313-201523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保琳杰 电话:0313-201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