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3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1646
项目名称:2026年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格式12
服务需求响应表
| 包号/序号:001服务内容:2026年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按照左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填写,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或响应内容不全,缺项漏项,视为无效响应) | 偏离程度(必须填写)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 ★1、质量要求:供应商采购的食材必须保证品质优良、新鲜卫生,不得出现腐烂、变质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配送单位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配送的食材须具有各项检疫证明。★2、供应商自愿单方承担食材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影响。★3、食材配送清单(包括但不限于)★(1)主食类:大米、白面、杂粮类、八宝米、小米、麦仁等。★(2)粮油豆类:食用油、花生米、黄豆、黑豆等。★(3)干调类:食用盐、白糖、味精、干货、酱油、陈醋、大料、十三香、花椒、陈皮、芝麻、大酱、番茄酱、拌饭酱、辣椒油、花椒油、八宝菜、川椒段、大红袍火锅底料、淡奶油、腐竹、木耳、银耳、粉条、榨菜、干佐料、红蘑、老干妈、料酒、芝麻酱、炸鸡粉、芥末酱、梅菜、裙带菜、下饭菜、酸豇豆、海带扣、剁椒酱、一品鲜、耗油、散茶叶、沙拉酱、黑胡椒酱等。★(4)肉禽水产类:猪后秋、猪里脊、猪排骨、猪头肉、猪肘子、猪蹄、牛肉、牛腱子、羊肉、羊排、鸡货、海鲜水产、熟食等。★(5)瓜果蔬菜类:西瓜、香蕉、桃、杏、葡萄、菠萝、油桃、草莓、香瓜、鸡蛋、白菜、土豆、西红柿、地瓜、尖椒、豇豆、韭菜、西兰花、大头菜、娃娃菜、麻椒、茄子、甘蓝、莴苣、小白菜、茼蒿、油菜、西芹、生菜、菜心、芋头、香芹、西芹、藕片、大葱、小葱、蒜瓣、生姜、彩椒、豆芽、豆腐、穿心莲、荷兰豆、黄瓜、香菜、胡萝卜、架豆王、蒜苗、平菇、杏鲍菇、海鲜菇、金针菇、有机菜花、红萝卜、青萝卜、南瓜、冬瓜、菠菜、秋葵、圆葱、山药、角瓜、泰椒、竹笋等。★(6)其他副食品:饮料、咖啡、奶制品、矿泉水、雪糕、罐头等。★4、食材最低质量标准★(1)主食类面条:鲜面条、干面条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大米:大米须达国家1354—2018一级标准,水分含量在 12°以下,无掺杂、无沙石,碎米少,无黄粒米; 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 QS(或 SC)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面粉(含面粉配料):高筋面粉符合GB8607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符合GB/T 8607-2024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按进货量抽查20%,数量按抽查验收实数为准;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 QS(或 SC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用油:按国家食用调和油质量标准GB1535-2017,质量等级一级;有合格检疫报告,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定型包装,必须保证是非转基因。★(2)副食类 猪肉: 净廋肉、后腿肉、猪肝、排骨、猪油、筒子骨、猪血等;必须保证供应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牛肉: 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蔬菜类: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鸡蛋: 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豆制品: 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水产品: 桂鱼、鲈鱼等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鲜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 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冻品: 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足交易需要的冷冻贮藏设施,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调料: 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水果: 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原水果须保 证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其它: 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5、不得采购以下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掺假、掺杂、伪造,以及其他影响营养、卫生的。★(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7)超过保质期限的。★6、运输:原则每日一次,按需配送。采购人提前一天向供应商说明所需数量和其他供货要求。供应商须应采购人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要求上架摆放整齐。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不得延误。对于临时性采购订单,供应商需要积极配合,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7、采购单位每月进行配送考核。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供应商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8、供应商能完全接受采购人日常采购清单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分配不均相关事宜,并积极配合、主动协助采购人拟定更适合的采购清单,最终分配权由采购人确定。供货商必须按我方的要货单据供货(电话通知),缺货少货则必须在送货时间结束后2小时内将货补回,否则视影响情况轻重予以200-500元罚款。★9、需方的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应商提供的常规无法检测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产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供方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供应商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向需方赔偿其承担费用额的百分之二十,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对供货商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的内容为:服务质量、质量状况、价格水平、信誉度、交货期等。剔除评定不合格的供货商,并按上述程序重新选定新供货商。★11、供货商必须指定专人送货,送货人必须携带本人证件,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食物必须用合格的白色塑料袋,违者处罚10-100元。★12、供货商必须对送货人进行规范,服从我方管理,不允许争吵打架。如有异议,事后与采购方沟通。违者处100-500元罚款。★13、供货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我方,按要求提供替代品,经我方领导确认同意后方可。供货商如终止合作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我方同意方可,否则罚款3000元。★14、供应商在供货期间,产品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三天上交调价申请,待我方给予回复。遇到市场降价应及时与甲方沟通下调供应价格,遇到市场涨价应写书面说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上调供应价格。★15、供货商所送物品到各指定地点后必须经过检质、验斤、验收后方可入库。★16、供货商的价格要合理,时刻随市场变动,同质量的价格最低,同价格的质量最好。★17、供货商送货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可送质量不达标的产品,违者罚款1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18、供货商为我方送货应在当日上午8点之前结束,若送货时间超过上午8点,库房和采购将不予接收(节假日有接待正常补货除外)。若由于供货商原因送货超时对我方工作造成影响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若供货商不能承担损失的,我方将终止与该供货商的合作。注:上述内容引用的国标如已废止或有修订,则执行最新国标。★19.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食材配送、检验等配套服务,配合采购人规范进行入库及验收工作。★20.此项目由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组成。项目费用由监狱、监狱所属事业单位和监狱企业共同承担,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方或分别方式签订合同。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4.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提供,材料内容不作限制,亦不作为废标条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3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001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按照左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填写,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或响应内容不全,缺项漏项,视为无效响应) | 偏离程度(必须填写) | 偏离说明 |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合同签订一年后,投标人可以再续签合同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 ★2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中标人每月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根据有关规定结算。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
| ★4 | 验收标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货物清单、食材价格明细表、食材的参考价明细表、进货渠道凭证等。投标人所供应的货品需要符合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行业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所列的产品要求。供应商在接受订单时需要确认采购人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1、在货物送达需方时,在采购人、供应商及食堂供餐服务单位三方均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采购人与食堂供餐服务单位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检查并验收。供应商货物的数量、质量均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得拒收;反之,采购人有权退货。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在4小时内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因退货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如在使用当中发现商品存在非储藏保管不善而引起的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无偿进行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3、如果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在质量问题上有分歧时,可共同到权威的检疫部门进行鉴定。 |
| ★5 | 配送人员:配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特殊布局合理安排验收及搬运人员。 |
| ★6 | 质量保证期:(1)年 |
| ★7 | 热线支持:提供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
| ★8 | 违约责任:1、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或食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堂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罚款5000元。如多次造成不良影响的,有权解除合同。2、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 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否则,应按上一条约定处理。3、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经相关部门认定,因供应商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出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解除合同。4、如因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如:商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及行业质量标准,无检验合格证明、超过规定保质期限、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腐烂变质等情况,或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等情况,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5、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供应商供货价格如超出投标文件约定的折扣后价格,采购人经过市场调查核实后,视同违反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 ★9 | ★特殊要求:1.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特殊性,如遇国家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须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情形时,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损失。2.若采购人需要更换或额外供应其他商品时,供应商需要按要求供货,并按所属类别的平均折扣率及招标文件约定超市的当日价格计算供货价格。如须长期供应该货品,则由双方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补充合同。相关安全、质量及服务要求与投标产品一致。3.本系统干警职工及其亲属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10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首次签约一年,一年后合作满意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一年,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支持本国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3日23时59分至2026年01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13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zxzb@163.com ),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详见采购文件格式18),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解密地点不做限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
联系方式:024-31252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18642000769
邮箱地址:lnzx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乐分理处
账户名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40101040001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旭
电 话:1864200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