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原农谷现代种业产业园(北区)项目供配电工程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50503 | 交易分类: | 电力工程 |
监督部门: |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罗越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3-7553300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平原示范区瑞和小区二期投资集团院内西楼 |
本招标项目中原农谷现代种业产业园项目已由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中原农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农谷现代种业产业园(北区)项目供配电工程。
2.2项目地点:新乡市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谷大道以东、北盘江路以南。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中原农谷现代种业产业园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图纸范围内的高低压配电设备的采购供货、安装施工、调试、验收、送电手续并正式送电,投标人工程正式交付招标人正常用电前的全部工作等。
2.7计划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9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通过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及投入使用。
2.9质保期:自工程通电之日起贰年。
3.1资质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取得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规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证书均为无效:1)未手写签名;2)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3)电子证书的使用有效期过期。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业绩要求:
3.3.1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2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备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供配电(正式用电或临时用电)工程施工;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已完成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至少含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且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均需体现项目经理且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出具的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③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和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重复。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严重违反合同和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承诺书。
3.5.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和招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