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JITC-G2025-0116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公二区办案备勤房维修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元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111MA1MQWJK2N | 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育才北路12号-98 | 86.35 | 3965179.87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公二区办案备勤房维修改造 施工范围:工程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办案备勤房室内装饰改造工程施工,施工范围为三至六层,装饰改造面积约2600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同时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 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金宝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0122012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柏伟、刘虎、房蓉、卓为顶、李德春、张燕华、韩亚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1980号文的70%计算,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公司。金额为:人民币2152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宁海路73号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5250982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张浩宇
联系电话:13851833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浩宇
电话:138518332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