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西部 (东盟)农产品冷链分拨中心项目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工程名称)已由重庆双福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或核准机关名称)以会议纪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双福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双福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双福农贸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西部 (东盟)农产品冷链分拨中心项目柴油发电机组采购,主用1800KW备用2000KW的柴油发电机组(具体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350万元
2.4 招标范围: 采购2台柴油发电机组,每台柴油发电机组功率主用1800kW 备用2000kW/10kV (自带开关柜、控制柜) ,另含1个1m³储油罐、1个2 m³储油罐、储油管连接管、尾气管、尾气管百叶、排风罩等辅材。包含但不限于柴油发电机组的购买、运输、指导安装服务、协助调试、试运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柴油发电机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柴油发动机、交流发电机、底盘、双电源柜、燃油系统、冷却系统、起动系统、排烟系统、进、排风系统、润滑系统、过滤系统、控制系统、应急保护系统等,以及储油罐、储油管连接管、尾气管、尾气管百叶、排风罩等辅材。
2.5 交货地点: 重庆西部(东盟)农产品冷链分拨中心
2.6 交货期:最迟不超过30日历天,(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交货时间为准)。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产品中的柴油发电机组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招 标 人: | 重庆双福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双福街道珊瑚大道6号 | 地 址: | 重庆市江北区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4室 |
| 邮 编: | 400010 | 邮 编: | 400010 |
| 项目负责人: | 马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张先生 |
| 电 话: | 023-47263248 | 电 话: | 023-67706925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重庆西部 (东盟) 农产品冷链分拨中心项目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 1501010120010022614001937 |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 9558853100011768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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