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轻型无人机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5-6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轻型无人机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06月25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6日 - 2025年07月02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07月0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一、电子招投标特别提示:
九、其他注意事项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或候选人公示时需同时将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同时公告(涉及投标人(投标人)商业机密除外),强化社会监督。(2021版添加修订)。
3.中标企业认为投标文件中资料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以要求代理机构对相关信息模糊处理后公示(2021版添加修订)。
二、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其他:2.2.发布中标公告或候选人公示时同时将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如有)同时公告(涉及供应商商业机密除外),强化社会监督。
2.3.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每张最好控制在500kb内,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最好不要超过50MB。
变更为
一、电子招投标特别提示
九、其他注意事项: 2、3项删除。
二、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其他:2.2、2.3项删除
5.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1日17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相关政策变动,对发布中标结果时诚信库的使用要求和中标公告一同发布资料要求进行更正,不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制作。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信阳市南京路32号
联系人:马润东
联系方式:13598555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吴丹
联系方式:18337675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丹
联系方式:1833767506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