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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经济开发区玻璃新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湖北省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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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秭归经济开发区玻璃新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603-420527-04-01-871645)备案。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秭归紫昕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秭归经济开发区玻璃新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秭归县九里凤仪大道与凤仪二路交汇处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秭归经济开发区玻璃新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用地面积约为3607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326.37平方米,包含1号厂房、4号厂房、1号动力中心、2号动力中心、3号动力中心、门房、室外工程等相关配套建设工程。

2.3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4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人;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②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承诺书,格式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3.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6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备要求为:

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上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范围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4)申请人需自行承诺: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的基础上,如施工活动过程中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承诺格式自拟)。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近3个月(2026年7月~2026年9月)在申请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单位或其分公司。)

3.8申请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申请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2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在制作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或电子证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及评标、定标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推荐11家申请人参加投标;当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当有效申请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4.2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30日18时0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申请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申请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申请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六、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6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申请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申请文件解密

7.1本招标项目申请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申请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链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紫昕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9号

联系人:胡学明

联系电话:1877178026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项目负责人:邓念

联系电话:13997665200/13872690996

监督部门: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电话:0717-288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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