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保障综合楼及基地训练场地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65420025091300165002001)于2025年10月10日在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原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新疆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该企业因其他原因,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现决定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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