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分公司绿植租摆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和方法
珠海分公司绿植租摆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采用框架协议形式,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分公司绿植租摆养护服务项目
2.1.2 采购人:深圳桑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1.3 采购项目编号:(以平台生成编号为准)
2.1.4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分项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所列《绿植养护项目需求及报价》中的“最高限价(单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各品类的最高限价单价。任何高于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所有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次采购的《珠海分公司绿植租摆养护服务报价表》进行填报,此报价表为评审的唯一依据,不接受自制格式的报价文件。
2.1.5 本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最终确定一家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规则从该供应商中授予具体订单。
2.2 采购范围
2.2.1 采购范围/内容:采购人所管辖项目内所需的绿植购买、租摆、养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约定提供绿植、配送、摆放、以及服务期内的日常养护(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清洁、更换死亡或失去观赏价值的植物等)。
2.2.2 框架协议有效期:有效期限为一年,在采购成交后再沟通具体框架协议起始日期。
采购金额限制:年度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元(含税),当框架协议年度累计订单金额达到人民币180,000元(含税)时,服务期内采购人将不再新增采购订单。对于在该金额达到前已签订且正在履行的服务订单,供应商应按照订单约定的服务周期履行至期满,采购人按约支付相应费用。框架协议在全部订单履约完毕并结算完成后自动终止。
续签规则:框架协议期满后,若供应商考核评价合格,且上一年度累计订单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80,000元(含税),可与其在不变更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续签合同。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协议总有效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
2.2.3 服务地点:珠海分公司所管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南方软件园、凤凰兰亭、高科园区、珠璟花园、高尔夫山庄、香山海洋科技港。如协议期内新增管理项目,则自动纳入本协议服务范围。
2.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要求:
1、在接到采购人的正式配送指令后,供应商应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将绿植送达指定地点。配送完成后,须配合采购人进行现场验收与摆放。
2、要求提供的绿植生长良好、整齐雅观,常绿、无枯黄叶子,无明显病斑、虫口,植株上无明显虫害。
3、由供应商派养护人员负责采购人所承租绿植花卉的养护工作,擦拭盆体、树干和叶面,做到盆体无污泥,树干和叶面无灰尘,保持植物的花盆、套缸干净整洁,无脏污,花盆内无杂物、垃圾,对于损坏残缺的花盆、套缸及时更换,做到场内无烂盆坏盆,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4、无论是何种原因致使植物、花卉等失去观赏价值,供应商均应先做出收回、更换处理,再调查原因。
5、实施绿化养护工作时,时刻保证安全、卫生工作,苗木花盆轻搬轻放,不损坏地板、大理石和其他相关物品。养护过程中应随时清洁,做好善后工作;如有物品损坏、污染,一经核实,应予赔偿修复。
6、摆放的绿植应定期做好浇水修剪养护服务,浇水以及修剪每周不少于1次,对叶片叶尖存有少许黄尾的,要合理修剪,保持株形美观自然。
7、植物花卉在摆放期间为保证其生长需要,必须定期施用肥料,施用的肥料应无异味、无毒的有机肥或高效无机肥。但要保证无刺激性气味,保证摆放环境清新自然。
2.2.5 绿植养护人员工作标准/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备1-2名养护工作人员,提供养护服务。
2、养护人员工作必须穿戴整洁,言语文明。
3、遵守采购方规章制度,养护工作做到无干扰、无损坏。
4、养护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应举止文明、保持安静。严禁随意走动与无故逗留,以免打扰他人工作。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要有法人单位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未违法违纪,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同类的经验,并提供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至少2项同类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的经验;
(3)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3.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4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00起至2025年10月31日16:3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请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按平台规定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后,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如遇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14:30。本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现场或邮寄,其中纸质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存于U盘中(响应文件盖章版pdf格式),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签收。递交的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桑达小区404栋东5楼中电物业办公室。
5.2 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到指定地点;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邮寄期间响应文件出现遗失、漏页等影响正常评标的情况,做废标处理。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桑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软件园路1号南方软件园D4栋4楼桑达物业
联系人:陈嘉慧
电话:18190339975
电子邮箱:3293184040@qq.com
采购监督:jiandu@cecpm.com.cn/ 0755-832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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