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农村供水计量水表采购项目Ⅱ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农村供水计量水表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睢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睢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农村供水计量水表采购项目Ⅱ标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睢宁县境内15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
2.2项目概算:总投资额约900.00万元;
2.3项目建设内容:购置DN15mmIC卡(射频卡)智能水表6万只(含操作系统和自助充值终端设备)及相应配件材料;
2.4 本标段招标范围:DN15mmIC卡(射频卡)智能水表3万只(含操作系统和自助充值终端设备)及相应配件材料,概算金额约435.00万元;
投标人中标后负责上述设备的制造、试验、检验、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提交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指导安装、操作系统的调试安装,提供对运行和维修人员的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5本合同项目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Ⅰ标段涉及:沙集镇、邱集镇、高作镇、凌城镇、官山镇、李集镇、桃园镇、岚山镇、睢城街道;Ⅱ标段涉及:双沟镇、王集镇、姚集镇、庆安镇、古邳镇、魏集镇、梁集镇、睢河街道、金城街道。
本公告为Ⅱ标段,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任一或全部标段投标,开、评标顺序为Ⅰ标段、Ⅱ标段,每个标段确定一个中标人,前一标段中标的投标人,可参与后一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生产企业,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须包含DN15mmIC卡(射频卡)智能水表)。
(2)类似业绩: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卡式智能水表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或年销售量不低于贰万只的卡式智能水表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与合同对应的发票至少一张原件扫描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数量以合同签订数量为准)。
(3)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4)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 29 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