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阜宁镇建东村冷库仓储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081]HLJPJ[CS]20250004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阜宁镇建东村冷库仓储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绥芬河市阜宁镇建东村冷库仓储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1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绥芬河市阜宁镇建东村冷库仓储项目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工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芬河市阜宁镇建东村冷库仓储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芬河市阜宁镇建东村冷库仓储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2025年3月-2025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规定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同时承诺人员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采购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提供承诺书)。 (1)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2)监理员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1日 至 2025年06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绥芬河市沿河街22号
联系方式:0453-3958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普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
联系方式:15945368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部
电话:15945368814
黑龙江普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