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绿化工程施工(三期)
补遗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5.1 “暗标”评审”要求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内容:全篇文字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第8 项:“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本项不得分)”评审标准为:“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投标人若按照评审标准提供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的名称、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将与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不符。
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为“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修订版)”,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无法对评审内容进行修改,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现以补遗的方式告知各潜在投标人,告知内容如下:
1.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技术部分第8 项:“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本项不得分)”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5.1 “暗标”评审”要求进行编制,此部分无需放置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的名称、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放置在招标文件 第八章 资格审查部分的“五、项目负责人资格、六、技术负责人、十、人员配备要求”即可。
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部分中的技术部分第8 项:“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本项不得分)”的评审打分统一按满分赋分。
因本次补遗内容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