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通告*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DPC-2026-HW-01)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一、招标条件本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 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标人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 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医用液氧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供货服务;3.若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医用氧(液态))、《药 品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安全生产许可证》《移 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包含液氧);若投标单位为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医用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生产厂家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医用氧(液态))、《药品 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包含液氧);4.投标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协议和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1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300元/标段,售后不退。注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和证件有效期内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由代理机构留存):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③信用查询证明;④若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 范围包括医用氧(液态))、《药品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医用氧: 液态)》《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包含液氧);若投标单 位为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医用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其生产厂家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医用氧(液态))、《药品注册批件(医 用氧:液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 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包含液氧):⑤投标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 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协议和运 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不能 提供以上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材料 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 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8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8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枣庄市
联系人:聂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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