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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制丝车间烘梗丝机、梗丝柜上方排潮管道保温及暖气片管道拆除等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制丝车间烘梗丝机、梗丝柜上方排潮管道保温及暖气片管道拆除等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系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的企业自主行为,本次招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2.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制丝车间烘梗丝机、梗丝柜上方排潮管道保温及暖气片管道拆除等维修项目。
4.项目编号:
(1)平台项目编号:GKZB20250928000012;
(2)招标人编号:SDZY-QD-GKZB-2025092 ;
(3)招标代理机构编号:FZJTJN20250818-196。
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7.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具体施工时间根据招标人生产安排进行,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单为准,总施工时间不超过10天。
8.质保期:管道保温及新增工程,质保期不少于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实施地点:青岛卷烟厂(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10.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以下三个单位工程:制丝烘梗丝1、2线排潮风管保温及梗丝柜管道保温维修、异味处理设备进风管道内部清理、制丝车间暖气片等拆除维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1.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405102.76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二)范围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骗取中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8.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
9.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9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2025年9月30日00:00:00至2025年10月13日23:59:59。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在平台完成注册后,请登录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证书(CA证书主要用于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解密等操作)。
4.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10-21362559/0532-88912851。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09:30,地点(途径):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网上开标大厅”。开标会议形式:远程(网络线上开标)。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3.其他说明: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网上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同时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六、补充信息
无。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32-81921369
2.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1202室
邮编:250014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31-82720717
3.监督机构: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规范办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