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永宁煤化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智能巡检机器人租赁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明细
三、采购要求
(1)投标人报价为智能巡检机器人租赁范围内含税费用,包含智能巡检机器人租赁工作所需人工费、运输费等全部费用、其他相关费等;除明确约定的外,招标方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2)投标人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矿方通知后按要求进行租赁(根据甲方通知要求及时交付,接到通知至交付到矿时间不得超过7日);无法按期完成的,必须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方实际完成期及延期原因,并经招标方同意,否则,招标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4)付款方式:智能巡检机器人租赁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
(5)地点: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潘津工业煤矿。
(6)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7)报名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满足本招标);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设备租赁营业业务。
(8)报名期限:2025年8月16日15:30至2025年8月23日15:30
(9)报价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报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修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若有一项不满足则取消投标人资格,报价无效)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行业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维修项目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