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分局勤务运行大厅大屏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李村派出所勤务运行中心大屏改造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ZFCG2017000294 2.项目名称:李沧分局勤务运行大厅大屏建设项目 3.项目内容:李沧分局勤务运行大厅大屏建设。 4.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8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3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数字矩阵控制单元、综合管理平台)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供应商; 5.4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7年11月27日起至2017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7.3方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采购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17年12月1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会议室。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17年12月1日9时30分。 9.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青岛市公安局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联 系 人:吴俊峰 电 话:0532-66570529 10.2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电子信箱:sunna2103@163.com 邮政编码:266033 联 系 人:孙娜、周林 电 话:0532-85722157、8566862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101983710051019966 10.3投诉举报 电话:0532-85855850; 传真:0532-85855838;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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