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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岚皋县城关镇供水提升工程(岚皋县县城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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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岚皋县城关镇供水提升工程(岚皋县县城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B-2025-209

项目名称:2025年岚皋县城关镇供水提升工程(岚皋县县城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66,709.7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岚皋县城关镇供水提升工程(岚皋县县城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2,566,709.7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66,709.7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2566709.77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66,709.7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岚皋县城关镇供水提升工程(岚皋县县城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岚皋县城关镇供水提升工程(岚皋县县城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 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水利局

地址: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老北街1号文化广场4号楼1704

联系方式:0915-2522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601室

联系方式:15909173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班经办

电话:15909173141

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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