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田洼乡特色果蔬种植连栋玻璃温室建设项目已由
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大田洼乡特色果蔬种植连栋玻璃温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阳数政批〔2026〕72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由
阳原县行政审批局以
阳行审建〔2026〕169号核准,项目业主为
阳原县大田洼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常态化帮扶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阳原县大田洼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大田洼乡特色果蔬种植连栋玻璃温室建设项目。2.1.2建设规模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特色果蔬种植连栋玻璃温室大棚一座,轻钢结构,独立基础,层高6米,建筑面积6279.42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1.3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大田洼乡小田洼村村北。2.1.4计划工期: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2.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
大田洼乡特色果蔬种植连栋玻璃温室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链接])”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链接])”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链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上查询结果在投标文件中无需附,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为准;经评标现场查询,投标人如列入以上任一名单,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3.1.7其他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25 09:00:00:00至
2026-09-30 17:3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infoc=1307)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7.2本项目施工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向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阳原县大田洼乡人民政府提出,联系人:李海环/宋之海,联系电话:13323234599/0313-7301796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阳原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0313-7512333 电子邮箱:
yyxnyj7512333@[链接]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不涉及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阳原县大田洼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大田洼乡大田洼村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惠通街1号五金机电城4号楼619室 |
| 邮编: | 075800 | 邮编: | 075000 |
| 联系人: | 宋之海 | 项目负责人: | 李海环 |
| 电话: | 0313-730179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3323234599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281094582@[链接] | 电子邮件: | huayuanzhaobiao@[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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