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淮滨县农业农村局淮滨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链接])”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26-20 | |||||||||||
| 2、项目名称:淮滨县农业农村局淮滨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2,421,200.00元 | |||||||||||
| 最高限价:12421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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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范围:主要涉及收集资料及数据处理、踏勘工作、采样工作、检测化验工作、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车辆使用、专家及工作人员、市级鉴定专家、省级鉴定专家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指定项目的验收工作并提交符合省市要求的最终成果为止。5.3服务地点:淮滨县境内。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一年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前起计算)。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税收凭证与社会保障资金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09日 至 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链接])”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 3.方式: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链接])”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淮滨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链接],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5.监督单位:淮滨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77756166.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有关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金额不高于100000元。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如有答疑澄清系统会自动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当天时刻关注并刷新业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疑澄清,逾期后果自负。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淮滨县农业农村局 | |||||||||||
| 地址:淮滨县青年路中段 | |||||||||||
| 联系人:陈周 | |||||||||||
| 联系方式:1762996366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正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玉凤路361号南浦国际金融中心18层1808室 | |||||||||||
| 联系人:王树梅 | |||||||||||
| 联系方式:17337656408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陈周 | |||||||||||
| 联系方式:176299636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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