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9.50 分 技术响应:23.00 分 商务响应:4.00 分 售后服务:4.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5.00 分 业绩:4.5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100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59.5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斗屏、端屏和环屏技术参数1(使用寿命和防护等级) (0~3.00) | LED使用寿命时间(或平均无故障时间)≥120000小时,得1分;屏体正面防护等级为IP65及以上,得1分;背面屏体背面防护等级为IP43及以上,得1分;此项共3分。(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具有CMA或者CNAS认证)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备注:如斗屏、环屏、端屏采用不同精度的LED显示屏,提供各屏幕相对应的报告,如仅提供一种屏幕的检测报告,则该项不得分。 | 3.00 |
| 斗屏、端屏和环屏技术参数2(平整度及像素失控率) (0~4.00) | 显示屏模组平整度≤0.05mm,得1分;模组间隙≤0.05mm,得1分;像素中心距相对偏差应≤2%,得1分;像素失控率≤1/1000000,得1分;此项共4分。(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具有CMA或者CNAS认证)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备注:如斗屏、环屏、端屏采用不同精度的LED显示屏,需提供各屏幕相对应的报告,如仅提供一种屏幕的检测报告,则该项不得分。 | 4.00 | ||
| 斗屏技术参数(屏幕亮度均匀度和模组机械强度) (0~2.00) | 显示屏亮度均匀度≥98%,得1分;模组机械强度≥30MPa,得1分;此项共2分。(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具有CMA或者CNAS认证)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2.00 | ||
| 斗屏箱体材质 (0~2.00) | 箱体结构进行轻量化铝合金设计,一次压铸成型,屏体重量<20KG/㎡,得1分;投标人如自行考虑对斗屏箱体采用更高规格的复合材料,如采用碳纤维,可得2分;此项共2分。(轻量化的铝合金材料须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具有CMA或者CNAS认证)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采用碳纤维,需在供货方案中明确并提供承诺函,碳纤维箱体至少是斗屏的主四面屏。) | 2.00 | ||
| 供货方案 (0~7.00) | 投标人充分了解本项目改造的条件、设计等情况,在满足现有设计和技术需求的基础上,可以对斗屏设计可以提供优化方案: ①显示面积、精度、刷新率等技术参数,且不得低于现有设计,重量不得超过设计指导重量; ②斗屏部分的结构、屏体、封装工艺等提供轻量化的材质(铝制或者碳纤维),提供结构计算书、用钢量计算表等数据; ③根据体育馆现有布局,建立带有多屏的效果图和模型展示; ④设备供货周期等; 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1)内容完整,可实施性强,且能很好地达到项目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 (2)内容可行性达到项目要求,有一定的操作性的,得5.6分; (3)内容具有部分操作性,整体一般,得4.2分; (4)内容简略、较差,得2.8分; 未提供不得分 | 7.00 | ||
| 实施重难点 (0~5.00) | 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大型斗屏、端屏、环屏的实施重难点,如:高空作业、显示角度、安装牢固性等因素,制定专项的解决方案。 (1)方案重难点突出,符合实际情况,亮点明显,可实施性强,得5分; (2)方案重难点较突出,符合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可实施性,得4分; (3)方案描述一般,可行性不强,得3分; (4)方案无针对性,和实际不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5.00 |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质保期和承诺 (0~4.00) | 投标人需对本项目中提供的产品和安装进行充分评估和检测,对本项目整体提供2年的质量保证期,得1分,投标人根据自行检测的结果,可自行增加质保期,在原有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此项最多得4分。 | 4.0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 (0~4.00) | 1、售后服务及培训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售后承诺提交售后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故障响应机制、问题解决机制、培训和技术人员保障等。 (1)培训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成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有利于项目实施,得3分; (2)内容覆盖不够全面,要点突出不够明显,针对性以及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2分; (3)内容缺失,要点不突出,不具备针对性,得1分; 此项满分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服务响应:对用户、安全巡视员以任何形式提出的设备故障、安全隐患等,要求半个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抵达现场,4小时内基本解决一般故障,8小时内彻底解决一般故障,在质保期内有重大赛事期间厂家需提供驻场保障服务,特殊故障需24小时内提供备品备件。投标人提供承诺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格式自拟。 | 4.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业安装及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进度把控、质量控制、人员安排等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审: (1)内容完整,可实施性强,且能很好地达到项目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 (2)内容可行性达到项目要求,有一定的操作性的,得4分; (3)内容具有部分操作性,整体一般,得3分; (4)内容简略、较差,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 | 5.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0~4.50) | 提供投标人或所投屏幕品牌制造商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体育场馆或公共建筑多屏(LED屏幕)供货及服务的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5分,最高4.5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项下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合同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时间、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资格审查业绩与打分业绩可以兼得。 | 4.5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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