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D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DL-CG[2025]-235-080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D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医用内窥镜 | 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合同包2(心脏三维电生理导航及消融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医疗设备 | 心脏三维电生理导航及消融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合同包3(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2(心脏三维电生理导航及消融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3(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任职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3.5、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完整授权链证明材料;
3.6、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8、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合同包2(心脏三维电生理导航及消融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任职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3.5、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完整授权链证明材料;
3.6、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8、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合同包3(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任职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3.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至 2025年12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5楼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参加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5楼) 领取招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本项目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6、本项目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及心脏三维电生理导航及消融系统已做进口论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中医医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43号
联系方式:0917-3886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5楼
联系方式:17691324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珊、王乃义
电话:17691324331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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