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花园街(沈阳路-滨河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花园街(沈阳路-滨河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贺兰县花园街(沈阳路-滨河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贺发改复[202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县级配套予以保障(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贺兰县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宁金招字【2026】007号
建设地点:贺兰县城区域内花园街(沈阳路-滨河路)
建设规模:花园街(沈阳路-滨河路)新建雨水主管道,拆除及新建污水管道,配套机动车道路面拆除及恢复,人行道拆除及恢复。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勘察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等全过程服务工作。
招标范围:对贺兰县花园街(沈阳路-滨河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进行①初步设计(含概算);②各阶段地质勘察;③施工图设计(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含二次深化设计);④BIM技术应用,并符合BIM技术相关要求;⑤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⑥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⑦配合甲方完成各类建设期对应的全过程服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877632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银河东路324号
联系人:张晓罡
电话:0951-806212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B座604室
联系人:鲁晓琴、李萌萌、闫帅
电话:0951-8530633
宁夏金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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