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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州市殡仪馆骨灰盒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州市 其他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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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FJWT[GK]2025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福州市殡仪馆骨灰盒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详见“三、其他补充事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F2×A2)满分为57.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技术响应情况

19.00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19分;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 1.9分(共计10项),扣完为止, 正偏离不加分。 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负偏离)。

F2 产品检测报告1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陶瓷骨灰盒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1至1-2品目号,每个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F2 产品检测报告2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陶瓷骨灰盒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3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F2 产品检测报告3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陶瓷骨灰盒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4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F2 产品检测报告 4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陶瓷骨灰盒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5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F2 原材料的可靠性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F2 产品设计方案及文化元素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有产品的设计图纸及文化元素,由评委进行评分:(1)图案及造型具备美好寓意,产品能体现传统殡葬文化元素至少包含:①设计理念说明;②产品彩页(正面、侧面、内里、整体)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简单、无参数标注、设计理念说明简单、产品彩页清晰的得2.85分;(3)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清晰明了、参数标注规范详细、设计理念说明详实、产品彩页清晰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生产工艺

3.00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原材料采购、生产设备照片、设备发票复印件、制作流程、修整和组装、质量检验、包装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说明或说明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服务方案

3.00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包括完善的产品生产、供货、应急及特殊情况供货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供货方案

2.00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配有专用的配送车辆的得2分;需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F2 样品1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是否符合:①产品一体烧制成形(中高档骨灰盒(坛)的相框及装饰品、②镶嵌品不应粘黏,必须与骨灰盒(坛)主体为一体成型、③外形美观、充分融合中国殡葬文化、符合大众人文习俗的,以上情况全部满足的得3分,有一处不满足的得2.85分,有两处及以上不满足的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2

3.00

根据产品的色泽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色泽光亮、颜色饱满细腻晶莹、光感好、内部胎体白净的,得3分;色泽光亮、颜色饱满、光感好、内部胎体光滑但暗沉的,得2.85分;色泽木滞、光感差、内部胎体暗沉灰黄有斑点的,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3

3.00

根据产品的材质厚实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材质厚实、产品轻敲声音清脆,釉面、花面、口沿、底沿光滑的,得3分;材质较厚实,产品轻敲声音不够清脆,釉面、花面、口沿、底沿不够光滑的,得2.85分;材质单薄,产品轻敲声音沉闷,釉面、花面、口沿、底沿不够光滑的,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4

3.00

根据产品的工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工艺精细、外观无瑕疵、底座平整稳定、盖帽与盖口吻合严密的得3分;工艺较精细、底座较平整稳定、外观轻微瑕疵、盖帽与盖口吻合的得2.85分;工艺不够精细、底座不够平整稳定、外观有明显瑕疵、盖帽与盖口基本吻合的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商务项(F3×A3)满分为13.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F3 业绩

3.00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2份类似业绩完整证明材料的得0.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釆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证明验收合格的证明或销售发票复印件,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注:同一采购人单位的多个业绩不叠加计分。)

F3 售后服务1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售后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具体负责事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3 售后服务

1.00

投标人具有400售后服务免费拨打服务热线的得1分,须提供400售后服务热线号码,否则不得分。

F3 售后服务

3.00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服务人员中每具有一名售后服务管理师的得1.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该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F3 专利证书

3.00

投标人具有陶瓷骨灰盒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次类别专利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F2×A2)满分为56.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技术响应情况

20.00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20分;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 2分(共计10项),扣完为止, 正偏离不加分。 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负偏离)。

F2 产品检测报告1

3.00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23288-2009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1至1-2品目号,每个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F2 产品检测报告2

3.00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23288-2009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3至1-4品目号,每个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F2 产品检测报告3

3.00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23288-2009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5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F2 产品检测报告4

1.00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23288-2009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分(1-6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1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F2 原材料的可靠性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木质骨灰盒原材料符合GB/T18107-2017、GB/T29894-2013标准的检测报告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F2 产品设计方案及文化元素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有产品的设计图纸及文化元素,由评委进行评分:(1)图案及造型具备美好寓意,产品能体现传统殡葬文化元素至少包含:①设计理念说明;②产品彩页(正面、侧面、内里、整体)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简单、无参数标注、设计理念说明简单、产品彩页清晰的得2.85分;(3)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清晰明了、参数标注规范详细、设计理念说明详实、产品彩页清晰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生产工艺

3.00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原材料采购、生产设备照片、设备发票复印件、制作流程、修整和组装、质量检验、包装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说明或说明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服务方案

3.00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包括完善的产品生产、供货、应急及特殊情况供货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供货方案

2.00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配有专用的配送车辆的得2分;需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F2 样品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是否符合:①产品除装饰附件外整盒应为原木,并单面无拼接、②盒体表面应无虫蛀,无结疤③外形美观、充分融合中国殡葬文化、符合大众人文习俗的,以上情况全部满足的得3分,有一处不满足的得2.85分,有两处及以上不满足的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

3.00

根据产品的表面处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油漆颜色均匀,漆质饱满,无皱皮和挂漆,整体色泽典雅清澈自然的,得3分;油漆颜色均匀,整体光滑流畅,有轻微挂漆痕迹的,得2.85分;油漆颜色不均匀,表面虽光滑但有凸凹颗粒感,无明显皱皮和挂漆现象的,得2.7分;颜色不均匀或有挂漆的,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

3.00

根据产品的材质质量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木材经脱脂烘干技术规范处理,不采用边皮,表面无结疤,除装饰附件外整盒为优质原木的,得3分;木材未经脱脂烘干技术规范处理,不采用边皮,表面无明显结疤,除装饰附件外整盒为原木的,得2.85分;木材未经脱脂烘干技术规范处理,表面有结疤,使用较差的原材料的,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

3.00

根据产品的工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雕刻图案清晰生动,层次分明,采用榫卯结构拼装,接合处涂胶,表面打磨光滑细腻,附件安装牢固平整的,得3分;雕刻图案清晰有层次,采用榫卯结构拼装,接合处涂胶,表面打磨光滑,附件安装牢固平整的,得2.85分;雕刻图案层次不清晰分明,没采用榫卯结构拼装,图案处有毛刺,附件安装不牢固平整,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商务项(F3×A3)满分为14.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F3 业绩

3.00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2份类似业绩完整证明材料的得0.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釆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证明验收合格的证明或销售发票复印件,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注:同一采购人单位的多个业绩不叠加计分。)

F3 售后服务1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售后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具体负责事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3 售后服务2

2.00

投标人具有400售后服务免费拨打服务热线得2分,提供400售后服务热线号码,否则不得分。

F3 售后服务3

3.00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服务人员中每具有一名售后服务管理师的得1.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该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F3 专利证书

3.00

投标人具有木质骨灰盒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次类别专利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F2×A2)满分为56.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F2 技术响应情况

29.00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29分;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 2.9分(共计10项),扣完为止, 正偏离不加分。 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负偏离)。

F2 原材料的可靠性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每提供一种石质骨灰盒原材料检测报告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F2 产品设计方案及文化元素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有产品的设计图纸及文化元素,由评委进行评分:(1)图案及造型具备美好寓意,产品能体现传统殡葬文化元素至少包含:①设计理念说明;②产品彩页(正面、侧面、内里、整体)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简单、无参数标注、设计理念说明简单、产品彩页清晰的得2.85分;(3)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清晰明了、参数标注规范详细、设计理念说明详实、产品彩页清晰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生产工艺

3.00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原材料采购、生产设备照片、设备发票复印件、制作流程、修整和组装、质量检验、包装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说明或说明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服务方案

3.00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包括完善的产品生产、供货、应急及特殊情况供货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供货方案

3.00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配有专用的配送车辆的得3分;需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F2 样品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是否符合:①产品无明显外观缺陷、②玉石盒主体整雕③外形美观、充分融合中国殡葬文化、符合大众人文习俗的,以上情况全部满足的得3分,有一处不满足的得2.85分,有两处及以上不满足的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

3.00

根据产品的表面处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整体纹理天然,平整光滑、花纹和颜色过度自然,无裂缝破损的,得3分;整体纹理天然,平整光滑、花纹和颜色过渡不太自然,无裂缝破损的,得2.85分;整体有微瑕疵,花纹和颜色过度不自然的,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

3.00

根据产品的材质质量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整盒采用优质天然原石整雕,无裂缝破损的,得3分;采用天然原石整雕,略有色差、无瑕疵裂缝等,得2.85分;整体原石雕刻,略有微瑕疵、色差,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

3.00

根据产品的工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雕刻图案均匀清晰、层次分明美观、雕刻刀痕过渡自然,对称部位对称的,得3分;雕刻图案清晰、层次分明、表面光滑,应对称部位对称的,得2.85分;雕刻图案不均匀清晰、表面刀痕明显,对称部位不对称的,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商务项(F3×A3)满分为14.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F3 业绩

3.00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2份类似业绩完整证明材料的得0.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釆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证明验收合格的证明或销售发票复印件,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注:同一采购人单位的多个业绩不叠加计分。)

F3 售后服务1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售后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具体负责事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3 售后服务2

2.00

投标人具有400售后服务免费拨打服务热线得2分,提供400售后服务热线号码,否则不得分。

F3 售后服务3

3.00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服务人员中每具有一名售后服务管理师的得1.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该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F3 专利证书

3.00

投标人具有石头骨灰盒专利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次类别专利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3:

【评审项1】1、石材自身可达到的要求尽量减少色差,要求所有石材的花纹和色差过度色尽可能的调整到最佳状态。

【评审项2】2、玉石盒不允许有明显外观缺陷。

【评审项3】3、玉石盒主体整雕。

【评审项4】4、雕刻图案应均匀清晰,层次分明,对称部位应对称。

【评审项5】5、雕刻后不应降低雕刻面使用强度,不应影响其使用性能。

【评审项6此项号包含(1)-(2)】6、规格尺寸:

(1)方形:外径尺寸:≤长320 mm *宽220mm*高200m

内径尺寸:长≥230mm*宽≥130mm*高≥110mm

(2)圆筒形:外径尺寸:≤直径220mm*高230mm ,内径尺寸:≥直径170mm*高170mm)

【评审项7】 7、保证单具成人骨灰能全部装入,规格尺寸可按采购人要求作小范围调整。

【评审项8此项号包含8.1-8.2】8、售后服务

8.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承诺及售后服务计划,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如非采购人人为发生货物损坏的,供货商应及时退、换货。

8.2如果中标供应商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可暂停该品种产品,要求中标供应商及时整改。如果整改3次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停止该品种产品。

【评审项9此项号包含9.1-9.4】9、违约责任

9.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9.2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货,因中标人的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工期每延误一日即扣除中标金额的1%赔偿采购人的损失(投标人投标时须对此项作出承诺,否则视为接受此项要求)。

9.3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9.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评审项10此项号包含10.1-10.7】10、分包/转包违约责任

10.1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部分和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还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中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10.2、合同条款

10.3不可抗力

10.4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0.5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0.6专利权及知识产权

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服务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0.7诉讼相关费用承担

若因中标人为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现更正为: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F2×A2)满分为57.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技术响应情况

21.00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21分;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2.1分(共计10项),扣完为止, 正偏离不加分。 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负偏离)。

F2 产品检测报告1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陶瓷骨灰盒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1至1-2品目号,每个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F2 产品检测报告2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陶瓷骨灰盒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3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F2 产品检测报告3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陶瓷骨灰盒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4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F2 产品检测报告 4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陶瓷骨灰盒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5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F2 原材料的可靠性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F2 产品设计方案及文化元素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有产品的设计图纸及文化元素,由评委进行评分:(1)图案及造型具备美好寓意,产品能体现传统殡葬文化元素至少包含:①设计理念说明;②产品彩页(正面、侧面、内里、整体)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简单、无参数标注、设计理念说明简单、产品彩页清晰的得2.85分;(3)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清晰明了、参数标注规范详细、设计理念说明详实、产品彩页清晰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生产工艺

3.00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原材料采购、生产设备照片、设备发票复印件、制作流程、修整和组装、质量检验、包装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说明或说明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服务方案

3.00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包括完善的产品生产、供货、应急及特殊情况供货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供货方案

2.00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配有专用的配送车辆的得2分;需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F2 样品1

2.5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是否符合:①产品一体烧制成形(中高档骨灰盒(坛)的相框及装饰品、②镶嵌品不应粘黏,必须与骨灰盒(坛)主体为一体成型、③外形美观、充分融合中国殡葬文化、符合大众人文习俗的,以上情况全部满足的得2.5分,有一处不满足的得2.35分,有两处及以上不满足的得2.2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2

2.50

根据产品的色泽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色泽光亮、颜色饱满细腻晶莹、光感好、内部胎体白净的,得2.5分;色泽光亮、颜色饱满、光感好、内部胎体光滑但暗沉的,得2.35分;色泽木滞、光感差、内部胎体暗沉灰黄有斑点的,得2.2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3

2.50

根据产品的材质厚实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材质厚实、产品轻敲声音清脆,釉面、花面、口沿、底沿光滑的,得2.5分;材质较厚实,产品轻敲声音不够清脆,釉面、花面、口沿、底沿不够光滑的,得2.35分;材质单薄,产品轻敲声音沉闷,釉面、花面、口沿、底沿不够光滑的,得2.2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4

2.50

根据产品的工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工艺精细、外观无瑕疵、底座平整稳定、盖帽与盖口吻合严密的得2.5分;工艺较精细、底座较平整稳定、外观轻微瑕疵、盖帽与盖口吻合的得2.35分;工艺不够精细、底座不够平整稳定、外观有明显瑕疵、盖帽与盖口基本吻合的得2.2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商务项(F3×A3)满分为13.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F3 业绩

3.00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2份类似业绩完整证明材料的得0.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釆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证明验收合格的证明或销售发票复印件,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注:同一采购人单位的多个业绩不叠加计分。)

F3 售后服务1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售后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具体负责事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3 售后服务2

1.00

投标人具有400售后服务免费拨打服务热线的得1分,须提供400售后服务热线号码,否则不得分。

F3 售后服务3

3.00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服务人员中每具有一名售后服务管理师的得1.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该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F3 专利证书

3.00

投标人具有陶瓷骨灰盒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次类别专利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F2×A2)满分为56.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技术响应情况

22.00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22分;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 2.2分(共计10项),扣完为止, 正偏离不加分。 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负偏离)。

F2 产品检测报告1

3.00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23288-2009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1至1-2品目号,每个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F2 产品检测报告2

3.00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23288-2009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3至1-4品目号,每个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F2 产品检测报告3

3.00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23288-2009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5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F2 产品检测报告4

1.00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23288-2009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分(1-6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1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F2 原材料的可靠性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木质骨灰盒原材料符合GB/T18107-2017、GB/T29894-2013标准的检测报告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F2 产品设计方案及文化元素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有产品的设计图纸及文化元素,由评委进行评分:(1)图案及造型具备美好寓意,产品能体现传统殡葬文化元素至少包含:①设计理念说明;②产品彩页(正面、侧面、内里、整体)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简单、无参数标注、设计理念说明简单、产品彩页清晰的得2.85分;(3)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清晰明了、参数标注规范详细、设计理念说明详实、产品彩页清晰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生产工艺

3.00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原材料采购、生产设备照片、设备发票复印件、制作流程、修整和组装、质量检验、包装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说明或说明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服务方案

3.00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包括完善的产品生产、供货、应急及特殊情况供货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供货方案

2.00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配有专用的配送车辆的得2分;需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F2 样品1

2.5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是否符合:①产品除装饰附件外整盒应为原木,并单面无拼接、②盒体表面应无虫蛀,无结疤③外形美观、充分融合中国殡葬文化、符合大众人文习俗的,以上情况全部满足的得2.5分,有一处不满足的得2.35分,有两处及以上不满足的得2.2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2

2.50

根据产品的表面处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油漆颜色均匀,漆质饱满,无皱皮和挂漆,整体色泽典雅清澈自然的,得2.5分;油漆颜色均匀,整体光滑流畅,有轻微挂漆痕迹的,得2.35分;油漆颜色不均匀,表面虽光滑但有凸凹颗粒感,无明显皱皮和挂漆现象的,得2.2分;颜色不均匀或有挂漆的,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3

2.50

根据产品的材质质量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木材经脱脂烘干技术规范处理,不采用边皮,表面无结疤,除装饰附件外整盒为优质原木的,得2.5分;木材未经脱脂烘干技术规范处理,不采用边皮,表面无明显结疤,除装饰附件外整盒为原木的,得2.35分;木材未经脱脂烘干技术规范处理,表面有结疤,使用较差的原材料的,得2.2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4

2.50

根据产品的工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雕刻图案清晰生动,层次分明,采用榫卯结构拼装,接合处涂胶,表面打磨光滑细腻,附件安装牢固平整的,得2.5分;雕刻图案清晰有层次,采用榫卯结构拼装,接合处涂胶,表面打磨光滑,附件安装牢固平整的,得2.35分;雕刻图案层次不清晰分明,没采用榫卯结构拼装,图案处有毛刺,附件安装不牢固平整,得2.2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商务项(F3×A3)满分为14.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F3 业绩

3.00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2份类似业绩完整证明材料的得0.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釆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证明验收合格的证明或销售发票复印件,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注:同一采购人单位的多个业绩不叠加计分。)

F3 售后服务1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售后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具体负责事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3 售后服务2

2.00

投标人具有400售后服务免费拨打服务热线得2分,提供400售后服务热线号码,否则不得分。

F3 售后服务3

3.00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服务人员中每具有一名售后服务管理师的得1.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该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F3 专利证书

3.00

投标人具有木质骨灰盒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次类别专利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F2×A2)满分为56.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F2 技术响应情况

31.00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31分;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 1.55分(共计20项),扣完为止, 正偏离不加分。 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负偏离)。

F2 原材料的可靠性

3.00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每提供一种石质骨灰盒原材料检测报告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F2 产品设计方案及文化元素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有产品的设计图纸及文化元素,由评委进行评分:(1)图案及造型具备美好寓意,产品能体现传统殡葬文化元素至少包含:①设计理念说明;②产品彩页(正面、侧面、内里、整体)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简单、无参数标注、设计理念说明简单、产品彩页清晰的得2.85分;(3)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清晰明了、参数标注规范详细、设计理念说明详实、产品彩页清晰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生产工艺

3.00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原材料采购、生产设备照片、设备发票复印件、制作流程、修整和组装、质量检验、包装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说明或说明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 服务方案

3.00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包括完善的产品生产、供货、应急及特殊情况供货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2供货方案

3.00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配有专用的配送车辆的得3分;需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F2 样品1

2.5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是否符合:①产品无明显外观缺陷、②玉石盒主体整雕③外形美观、充分融合中国殡葬文化、符合大众人文习俗的,以上情况全部满足的得2.5分,有一处不满足的得2.35分,有两处及以上不满足的得2.2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2

2.50

根据产品的表面处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整体纹理天然,平整光滑、花纹和颜色过度自然,无裂缝破损的,得2.5分;整体纹理天然,平整光滑、花纹和颜色过渡不太自然,无裂缝破损的,得2.35分;整体有微瑕疵,花纹和颜色过度不自然的,得2.2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3

2.50

根据产品的材质质量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整盒采用优质天然原石整雕,无裂缝破损的,得2.5分;采用天然原石整雕,略有色差、无瑕疵裂缝等,得2.35分;整体原石雕刻,略有微瑕疵、色差,得2.2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F2 样品4

2.50

根据产品的工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雕刻图案均匀清晰、层次分明美观、雕刻刀痕过渡自然,对称部位对称的,得2.5分;雕刻图案清晰、层次分明、表面光滑,应对称部位对称的,得2.35分;雕刻图案不均匀清晰、表面刀痕明显,对称部位不对称的,得2.2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商务项(F3×A3)满分为14.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F3 业绩

3.00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2份类似业绩完整证明材料的得0.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釆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证明验收合格的证明或销售发票复印件,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注:同一采购人单位的多个业绩不叠加计分。)

F3 售后服务1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售后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具体负责事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F3 售后服务2

2.00

投标人具有400售后服务免费拨打服务热线得2分,提供400售后服务热线号码,否则不得分。

F3 售后服务3

3.00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服务人员中每具有一名售后服务管理师的得1.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该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F3 专利证书

3.00

投标人具有石头骨灰盒专利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次类别专利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3:

【评审项1】1、石材自身可达到的要求尽量减少色差,要求所有石材的花纹和色差过度色尽可能的调整到最佳状态。

【评审项2】2、玉石盒不允许有明显外观缺陷。

【评审项3】3、玉石盒主体整雕。

【评审项4】4、雕刻图案应均匀清晰,层次分明,对称部位应对称。

【评审项5】5、雕刻后不应降低雕刻面使用强度,不应影响其使用性能。

【评审项6此项号包含(1)-(2)】6、规格尺寸:

(1)方形:外径尺寸:≤长320 mm *宽220mm*高200m

内径尺寸:长≥230mm*宽≥130mm*高≥110mm

(2)圆筒形:外径尺寸:≤直径220mm*高230mm ,内径尺寸:≥直径170mm*高170mm)

【评审项7】 7、保证单具成人骨灰能全部装入,规格尺寸可按采购人要求作小范围调整。

8、售后服务

【评审项8】8.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承诺及售后服务计划,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如非采购人人为发生货物损坏的,供货商应及时退、换货。

【评审项9】8.2如果中标供应商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可暂停该品种产品,要求中标供应商及时整改。如果整改3次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停止该品种产品。

9、违约责任

【评审项10】9.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评审项11】9.2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货,因中标人的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工期每延误一日即扣除中标金额的1%赔偿采购人的损失(投标人投标时须对此项作出承诺,否则视为接受此项要求)。

【评审项12】9.3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评审项13】9.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分包/转包违约责任

【评审项14】10.1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部分和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还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中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评审项15】10.2、合同条款

【评审项16】10.3不可抗力

【评审项17】10.4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评审项18】10.5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评审项19】10.6专利权及知识产权

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服务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评审项20】10.7诉讼相关费用承担

若因中标人为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殡仪馆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湖边1号

联系方式:0591-83516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万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867号宝龙世家A区4幢1梯201、202室

联系方式:0599-5101653、13859491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素珍

电话:0599-5101653、13859491432

福建省万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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