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一期)—第一标段招标公告(EPC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兰考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计划投资约25000.00万元,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兰考县澜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兰考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一期)
2.2 项目编号:HNLRZB-2025-119
2.3 项目代码:2503-410225-04-01-395653
2.4 投资金额:约25000.00万元
2.5 建设地点:开封市兰考县许河镇、南彰镇
2.6项目规模及内容:为了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国家战略,加强生态治理、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探索盐碱地综合利用创新技术模式,进一步提升耕地内在质量和粮食产出能力,结合兰考县自身自然地理状况、水土资源禀赋和土壤高效利用等实际情况,决定选取许河镇、南彰镇2个乡镇28个行政村30000亩作为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兰考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2.8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1)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该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9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第一标段: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3.1.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任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要求年限的,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采购公告之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上述3.1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9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
4.2所有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3获取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xwtzgg/10414.jhtml%EF%BC%8C%E5%8A%9E%E7%90%86CA%E5%8F%82%E8%80%83%EF%BC%9A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24675.jhtml%E3%80%82%3C/p%3E%3Cp%3E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投标保证金
5.1根据《兰考县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兰住建〔2024〕98号http://***/zcgfxwj/40332.jhtml%EF%BC%89%E6%96%87%E4%BB%B6%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4%B8%BA%E7%BB%8F%E8%BF%87%E8%B5%84%E6%96%99%E5%AE%A1%E6%9F%A5%E4%BB%A5%E5%8F%8A%E5%90%84%E7%9B%B8%E5%85%B3%E4%B8%BB%E7%AE%A1%E9%83%A8%E9%97%A8%E6%95%B0%E6%8D%AE%E6%A0%B8%E5%87%86%E5%B9%B6%E8%A2%AB%E8%AF%84%E4%B8%BA2025%E5%B9%B4%E5%BA%A6%E5%85%B0%E8%80%83%E5%8E%BF%E5%BB%BA%E7%AD%91%E8%A1%8C%E4%B8%9AAAA%E3%80%81AA%E7%BA%A7%E4%BF%A1%E7%94%A8%E4%BC%81%E4%B8%9A%EF%BC%88%E5%90%8D%E5%8D%95%E8%AF%A6%E8%A7%81http://ggzy.lankao.gov.cn/zwgk/41443.jhtml%EF%BC%89%EF%BC%8C%E5%8F%AF%E6%8C%89%E7%85%A7%E7%B3%BB%E7%BB%9F%E6%93%8D%E4%BD%9C%E6%B5%81%E7%A8%8B%E5%85%8D%E7%BC%B4%E6%8A%95%E6%A0%87%E4%BF%9D%E8%AF%81%E9%87%91%EF%BC%8C%E5%8F%82%E5%8A%A0%E6%9C%AC%E9%A1%B9%E7%9B%AE%E3%80%82%3C/p%3E%3Cp%3E
5.2电子保函:根据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5.3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http://***/xwtzgg/11330.jhtml%E3%80%82%3C/p%3E%3Cp%3E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第一标段:捌拾万元整(¥:8000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6.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EF%BC%89%E4%B8%8B%E8%BD%BD%E2%80%9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2%80%9D%EF%BC%8C%E6%8C%8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5%88%B6%E4%BD%9C%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5%88%B6%E4%BD%9C%EF%BC%8C%E5%8F%82%E8%80%83%E3%80%8A%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6%B2%B3%E5%8D%97%E7%9C%81%C2%B7%E5%85%B0%E8%80%83%E5%8E%BF%EF%BC%89%E3%80%8B%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2%80%94%E2%80%94%E7%BB%84%E4%BB%B6%E4%B8%8B%E8%BD%BD%E2%80%94%E2%80%94%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F%BC%88%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4%BE%9B%E5%BA%94%E5%95%86%EF%BC%89%E3%80%82%3C/p%3E%3Cp%3E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EF%BC%89%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5%85%85%E5%88%86%E8%80%83%E8%99%91%E5%B9%B6%E9%A2%84%E7%95%99%E6%8A%80%E6%9C%AF%E5%A4%84%E7%90%86%E5%92%8C%E4%B8%8A%E4%BC%A0%E6%95%B0%E6%8D%AE%E6%89%80%E9%9C%80%E6%97%B6%E9%97%B4%E3%80%82%3C/p%3E%3Cp%3E
4.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考县澜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桐乡街道朝阳路中段普惠金融中心五楼501号
联系人:陈昱
电话:150378725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建业五栋大楼B座1107
联系人:何文振
电话:13703954167
监督单位: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5515267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