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超短期融资券-1承销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年6月4日 招标编号:JSTCC2501113208
受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5年超短期融资券承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资金来源:自筹
2.招标编号: JSTCC2501113208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为招标人提供超短期融资券-1承销服务工作,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所属企业法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的银行机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企业法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如投标人所属企业法人授权,每家法人只允许唯一授权给一家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已授权省级分公司,则不可再授权子公司、市级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3)投标人自2022年以来必须具备为非金融企业成功发行过单次发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债券或超短期融资债券,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执业经历,沟通协调能力较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承销经验和良好的监管沟通能力,至少具有3年及以上的金融项目从业经验和国内/国外大型商业银行的相关项目管理经验,能够独立承担约定的承销具体工作;上述人员均需提供执业经历或项目经验的有效证明材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中必须指派至少一名人员全职参与承销项目,自始至终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对本项目有深入的理解,并与招标人相关人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负责项目计划的制定、进度控制、项目的实现和成果的保质按时交付等,需提供上述人员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必须包含此条内容;
(6)投标人必须具备较强承销实力和良好信誉,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必须包含此条内容;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必须是银行机构;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注: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下载。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