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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更正公告

连云港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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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700-JSYA-G2025-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徐圩新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系统未连接到招标文件附件,重新上传附件。

更正日期:2025-12-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本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产业服务中心628室

联系人:苗方圆

联系电话:0518-82252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海陵东路309号东方银座2-309-14

联系人:王倩

联系电话:13961302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倩

电话:1396130227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徐圩新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700-JSYA-G2025-0008

 

 

采   购   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12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徐圩新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12 月 26 日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徐圩新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492.39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492.3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徐圩新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包括不限于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种植业保险,育肥猪等主要养殖业保险,设施大棚等政策性(财政奖补保费)险种,以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本地实际情况增设的奖补险种。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 合同履行期限:3年(根据上年度保险到期日签订保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经营(提供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2)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上级公司必须符合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提供符合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证明或符合江苏省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上级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证明)。

(3)总公司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4)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公司按照财政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规定,计提、使用、管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公司向省财政部门报送的2024年度大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使用、管理等情况的报告。

(5)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投标人须满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局发布的苏财金【2024】144号文规定的参选资格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12 月 4 日-2025年 12 月 12 日23:59止(北京时间)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26 日10:0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逐条做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采购需求中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序号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

合同履行期限:年,具体保险期间以保单所载为准。

2

付款方式:按保单年度付款,保单发票出具后三个月内对公转账。

3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徐圩新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二)承保模式:在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行政区域内确定一家供应商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三)承保险种。包括不限于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种植业保险,育肥猪等主要养殖业保险,设施大棚等政策性(财政奖补保费)险种,以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本地实际情况增设的奖补险种。

(四)投保自愿。农业保险坚持投保自愿原则。农户自愿投保所需险种,在缴纳应付保险费的同时,保险合同生效,享受政府相应补贴。

(五)政府引导。财政部门通过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按照省、市、县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

(六)险种标准。供应商承保政策性险种应严格执行省、市、县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指导意见等文件实施。保险险种、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根据市、县要求。

(七)鼓励创新。中标供应商积极探索开发适合承保区域农业生产特点的农业保险新险种,不断提高农业保险产品供给能力。拟开办新险种的保险条款,接受甲方指导管理。新开办保险品种按照“谁开办、谁受益”的原则给与保护期支持,保护期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与本协议截止时间一致。

(八)中标供应商不能满足当地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需求的政策性险种,采购人可以另行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授权符合江苏经营农业保险条件的保险机构经办。

二、服务技术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服务范围: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行政区域。

(二)服务期限:三年。

(三)服务要求:供应商需要配备专业人员和协保员,保证每个街道和行政村农业保险服务网点的服务功能,能够深入农村做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承保、勘查定损、无害化处理和理赔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发挥农险防灾减损作用;保证每个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公开,不发生重大理赔信访、集访、重访案件。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投诉及来访接待制度,及时登记处理,做到件件有回复;每月向甲方报告农业保险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

(四)服务标准:

1、组织及业务管理

(1)供应商设置农险责任部门,配置农险管理类、业务发展类、理赔服务类等专职人员,做好农业保险有关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在业务素质和数量上能够适应服务工作要求。

(2)供应商具备在连云港市提供应急服务的能力,安排服务人员,保证农业保险服务正常运行,能够深入农村高质量做好农业保险服务工作。在发生重大灾害、疫病及其他突发情况时,能够提供必要的应急服务,能在2小时内现场响应甲方,接受甲方统一安排工作。

(3)供应商应配不少于2台服务车辆,服务车辆数量能够满足日常承保、理赔服务需求,同时在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情况下,有足够数量的应急使用车辆响应相关工作安排。

(4)供应商农险业务信息系统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具备相对独立、功能完善的农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具备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能够直接导出承保、理赔、批改等数据,满足及时、准确报送农业保险数据信息的功能。

(5)供应商及时完成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在业务素质和数量上要充分保障本项目相关条件及要求。每年对保险业务人员、服务人员、种养大户、村组干部至少开展2次宣传培训活动。

(6)供应商按照《江苏省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6 号)的要求,及时报送承保理赔材料凭证。

(7)供应商每年 2 月 1 日前,必须按财政部门的结算要求,向甲方提交上年财政年度结算申请报告及附件(上年度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农业保险保费结算统计表、投保台账、理赔台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等),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8)供应商按照《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评价暂行办法》及时提供材料凭证接受评价。

(9)供应商按时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农业保险相关工作。

(10)供应商积极开展防灾减损等特色服务活动,不断提高承保区域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

2、服务规范

主动高效服务农户保险需要,按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规范开展承保理赔工作,并留存承保、理赔档案。

(1)验标承保。a.对单独出单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全部实地验标;b.对集体投保的种植业保险标的实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5%,分户清单中投保的土地面积大于100亩的按照单独投保要求做好验标工作。

(2)及时承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农业保险各险种的承保工作:a.小麦、油菜在2月底前完成投保与承保工作;b.春玉米必须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承保工作;c.水稻、玉米在8月底前完成投保与承保工作;d.能繁母猪、育肥猪、蔬菜大棚等所有高效农业类险种,根据各类主体需求及时承保。

(3)在收取投保人自缴保费后,保险合同成立,应向投保人出具相应的保险凭证和保费收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报案受理。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

(5)查勘时效。接到报案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现场查勘工作。

(6)查勘人员。查勘人员。现场查勘人员须正式员工2人以上共同查勘。同时,在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情况下,有足够数量的查勘人员可以参与应急相应、现场查勘和其他相关工作。

(7)损失鉴定报告。有农业专家参与查勘的,损失鉴定报告应有专家的签字。

(8)及时定责定损。对于技术性较强或有争议、疑难的案件时,应当聘请公估机构、有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参与赔案的处理。

(9)及时理赔。及时处理保险事故、及时理赔付款。小麦、油菜、水稻、玉米应在收获后45日内完成理赔,养殖业应在事故报案后30日内完成理赔;在保险赔案达成协议后10日内支付理赔款,年度结案率95%以上。

(10)业务真实完整。承保理赔应真实,留存材料符合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等部门的规定。

(11)灾害证明。主动联系气象及相关部门开具灾害证明,证明中出险时间、地点、原因,事故技术性数据与现场查勘报告记载实际情况相符,技术性数据符合条款释义中规定。

(12)公示要求。按规定在村集体、农业企业公示栏等显著位置或通过互联网、短信、微信等方式,将集体出单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间,若接到对公示内容的反馈意见,应及时处理。

(13)回访要求。出单后两个月内,要对农户承保、理赔等环节工作质量进行回访,采取随机抽样方式选择回访对象,各乡镇投保、理赔户次的回访比例不低于3%。

3、服务绩效目标

(1)三大粮食作物承保率、育肥猪保险不低于省、市、县下达的年度指标。

(2)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保障总额不低于上年。保障总额是全部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之和。

(3)农业保险费用率不高于省有关要求。

(4)已决赔款、已决案件数计算的理赔结案率不低于省、市、县下达的年度指标。

(5)按照“连政办发〔2018〕180号”规定,农业保险管理费按当年保费总收入的2%提取。

(6)不得因拒绝承保、拖赔、惜赔等损害农民权益行为被农户投诉、举报、上访,理赔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妥善化解矛盾与争议。

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入围且不得转包。对入围后放弃入围或转包的机构,取消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资格。

(四)服务方案:

供应商有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动工作方案、承保工作方案、理赔工作方案、服务创新方案等。

宣传推动工作方案应围绕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目标和保险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制定,内容包括不限于宣传措施、经费保障及考核奖励措施等。

承保工作方案应围绕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目标和保险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制定,内容包括不限于工作目标、服务流程、针对种植业、养殖业、高效设施农业承保推进的措施等。

理赔工作方案应围绕精准理赔工作制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勘理赔工作流程、服务目标、服务举措等。

服务创新方案应围绕农民利益,提高农民获得感,拟定服务创新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防灾减损以及在农险业务、服务等创新方向措施。

三、付款方式

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苏财金〔2021〕98 号),供应商及时提供申请保费补贴报告以及必要的凭证材料,采购人在审核检查无误的基础上拨付保险费补贴资金。

四、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保险单)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还应当明确载明农业保险标的位置和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地方财政、中央财政等各方承担的保费比例及金额。

 

 

 

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现场抽签结果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

(1)评标时,评委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委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总得分=技术分+商务分。

综合评分法

评分项目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分值

合规经营(14分)

公司风险综合评级

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A级类,得5分,B级类,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2025年第三季度C-ROSS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截图,包含网站页面截图)

5

合规服务业绩

2023年-2025年投标人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多得 9 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2023年1月1日及以后投标人或投标人下辖分支机构与政府或政策性农业保险主管单位签订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协议(合同)及对应的农业保险保单,内容能够证明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经验和服务区县(含功能区板块)。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9

风险管控(16分)

农业保险责任部门

投标人设置农业保险部门,设置的得 5 分;未设置不得分。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设立农业保险责任部门的文件。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

5

农险业务信息管理水平

具备相对独立、功能完善的农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具备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能够直接导出承保数据得1.5分、理赔数据得1.5分、批改数据得1.5分、汇总数据得1.5分,最高得6分。提供证明材料得满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农业保险信息系统有关功能截图、模块清单截图,上传)

6

农险管理制度

投标人或所属省(市)级分公司或所属总公司具有农业保险内控制度,内容包括风险识别、承保理赔、合规管理、费用管理、数据安全等,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

提供农业保险内控制度扫描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

服务能力(50分)

上年度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

投标人总公司 2024年度末(4 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50%以上得 6 分,250%(含)~200%得 4 分,200%(含)~180%得 2 分;180%以下得 0 分。

(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公布的 2024年 4 季度偿付能力 报告(摘要)截图和网站链接)

6

理赔及时性

投标人2024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结案率(结案数/立案数)95%及以上得10分;95%-85%(含)(8 分);85%-75%(含)(6 分);75%-60%(含)(4 分); 60%以下,得 0 分。没有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案件,提供商业性农业保险理赔结案率,最多得 1 分。不提供得 0 分。(提供业务信息系统统计分析截图,上传)

10

基层服务网点承诺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在不影响承保、理赔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设立农险服务网点(服务网点包括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分支机构、当地农险工作小组认可的专门服务站点)的,得5分;不承诺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

政策性农险专职服务人员

投标人或投标人下辖分支机构为徐圩新区配置专职政策性农险服务人员的,每个人员得 3 分,最多得 9 分;没有配置的或配置不全的,提供中标后在 2 个月内配置政策性农险服务人员承诺书的,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配置专职政策性农险服务人员的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专职服务人员名单及2025年8-10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其他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9

服务车辆配备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在中标区域内配置不低于 2 台(含)农业保险服务用车。承诺书格式自拟。

提供承诺书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5

农险专业人员

投标人配备5名农险专业人员为基准数,合计5人以下得 2 分,合计5人(含)得 4 分,之后每增加 1人加 1分,最高得6分;没有配备农险专业人员不得分。

(提供投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市级分支机构人力资源系统中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并显示农险相关岗位的截图证明及2025年8-10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

6

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内容包含:

①三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承保率达到省市区下达的指标;

②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农业保险保障总额不低于上年;③农业保险费用率不高于省有关要求;

④按当年已决赔款、已决案件数计算的理赔结案率达到省市区下达的指标;

⑤按照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等部门规定规范理赔活动;

⑥按照区相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承保理赔数据、总结材料、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 通知》(苏财金〔2021〕98 号)、《江苏省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 费补贴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6 号)要求及时报送承保理赔材料凭证;

⑦按照《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评价暂行办法》及时提供材料凭证接受评价等。

提供承诺书得5分,不承诺不得分。

(承诺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

5

产品创新能力

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公司2022年1月1日以来得到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农业保险创新产品,每提供一个创新产品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国家或省级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公布的农业保险创新产品目录及对应文件。

4

相关工作方案(20分)

宣传推动工作方案

投标人围绕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目标和保险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拟定农业保险政策宣传推动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措施、经费保障及考核奖励措施等。

政策宣传方向正确,方案合适,形式新颖,实用性强的得5 分;

政策宣传方向正确,方案较完善,比较实用的得 3 分;

政策宣传方向合理,方案一般,基本可行的得 1 分。

5

承保工作方案

投标人围绕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目标和保险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拟定承保方案,包括不限于工作目标、服务流程、承保推进的措施。 总体方案完善,实施措施详尽,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行的得5分; 总体方案比较完善,实施措施比较详尽,保证措施比较合理可行 的得3分; 总体方案基本完善,实施措施基本详尽,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的 得1 分。

5

理赔工作方案

投标人围绕精准理赔工作的查勘理赔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查勘理赔工作流程、服务举措。工作方案架构详细,流程清晰,可实施性强的得 5 分;

工作方案架构比较详细,流程比较清楚,可实施性比较的得3 分; 工作方案架构基本详细,流程基本完整,方法描述基本合理可行 的得 1 分。

5

服务创新方案

投标人拟定防灾减损、创新工作方案,包括不限于在农险业务、服务、与农村信贷相结合等创新方向措施。 服务创新方案全面,防灾减损预期效果好,内容合理的得 5 分; 服务创新方案较全面,防灾减损预期效果比较好,内容比较合理 的得 3 分; 服务创新方案基本全面,防灾减损预期效果一般,内容基本合理 的得 1 分。

5

 

五、成交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家中标候选人。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

日期: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须附证明材料)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须附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下: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

(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八、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                          

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单位

兹证明,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年月日

 

 

、投标函

投标函

致: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JSZC-____________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工程)。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项目编号:**)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报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

3、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项目编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填报说明:

1、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

2、中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项目需求响应承诺(项目编号:**)

 

十五、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项目编号:**)

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超出、符合或偏离

1

 

 

 

2

 

 

 

3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项目编号:**)

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超出、符合或偏离

1

 

 

 

2

 

 

 

3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六、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采购单位

主要标的

1

 

 

 

 

2

 

 

 

 

3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七、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

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本项目拟担任职务

技术职称、专业资质

学历

年龄

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

 

 

 

 

 

 

 

 

 

 

 

 

 

 

 

 

 

 

 

 

 

 

 

 

注:本格式可根据项目需求、评分办法进行调整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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