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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安康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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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利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J-AK-2025016

项目名称:平利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70,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0,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70,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刑事科学技术设备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470,400.00

1,470,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声明函。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1日 至 2025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 ·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投标人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 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ak.sxggzy jy.cn/),选择“ 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下载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省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6、CA 锁(数字 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可参照https://www.snca.com.cn/template/hypeDetail.html?id=143。7、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oldweb/8a85be3567ed23460167ed36804d0009.html)要求,中标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如果中标投标人未注册登记入库,致使采购结果无法公告的情形由中标投标人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222号

联系方式:0915-8418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盛达紫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

联系方式:181091534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玲

电话:18109153434

安康盛达紫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康盛达紫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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