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区地热资源开发及集中供热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
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福州新区地热资源开发及集中供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项目编号:E350182010280211500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为避免歧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6)“2类似项目业绩”中的表述修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投标人(含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独立投标人身份承接过的一项合同履约的运营年限不低于15年的“工程总承包+运营”(或“设计、施工、运营”)、建设(需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和运营内容均为公共建筑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5万平方米的项目业绩的得10分,最多提供1项。 若提供该业绩的单位同时承担本项目配套用房部分的建设(需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和运营任务的加20分。若该业绩是已经竣工验收进入运营期的加30分,最多加50分。本小项满分60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若通过招标方式承接的,应提供相关业绩的招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网页截图及其网址)、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网页截图及其网址)、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为非招标方式承接的,需提供政府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含审批或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合同(或协议)以及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以上材料均未明确标明运营内容、运营年限的,否则业绩不计。(2)类似项目业绩中的工程总承包应当至少包含设计和施工,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否则业绩不计。(3)类似项目业绩应在合同中体现该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且需满足本评分项的要求,否则业绩不计。(4)PPP项目、BT项目、特许经营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不计。(5)若投标人提供经竣工验收的项目业绩,需按“2.2.4(4)工程总承包部分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备注的“1-3”项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计。 | 投标人(含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独立投标人身份承接过的一项合同履约的运营年限不低于15年的“工程总承包+运营”(或“设计、施工、运营”)、建设(需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和运营内容均为公共建筑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5万平方米的项目业绩的得10分,最多提供1项。 若提供该业绩的单位同时承担本项目配套用房部分的建设(需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和运营任务的加20分。若该业绩是已经竣工验收进入运营期的加30分,最多加50分。本小项满分60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若通过招标方式承接的,应提供相关业绩的招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网页截图及其网址)、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网页截图及其网址)、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招标公告或项目合同(或协议)中应能体现项目的运营年限不低于15年,建设和内容均为公共建筑,且该公共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5万平方米,否则业绩不计;(2)若为非招标方式承接的,需提供政府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含审批或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合同(或协议)以及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项目合同(或协议)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应能体现项目的运营年限不低于15年,建设和内容均为公共建筑,且该公共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5万平方米,否则业绩不计。(3)类似项目业绩中的工程总承包应当至少包含设计和施工,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否则业绩不计。(4)类似项目业绩应在合同中体现该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且需满足本评分项的要求,否则业绩不计。(5)PPP项目、BT项目、特许经营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不计。(6)若投标人提供经竣工验收的项目业绩,需按“2.2.4(4)工程总承包部分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备注的“1-3”项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①该“类似工程业绩”查询网站的企业项目信息查询中“合同备案信息”(或“合同登记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等页面至少有一项能查询到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工程总承包(或EPC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才可以被认定为项目的内容包含工程总承包。②该“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查询到的工程指标和建筑类型信息应能满足本评分项要求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③该“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的查询信息或项目合同(或协议)信息应能体现到项目的运营内容为公共建筑,否则其业绩不计。 |
2、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下载并使用本补充通知(2)附件中的ZBF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未使用本补充通知(2)附件中的ZBF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而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补充通知(2)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2)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产投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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