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伊春森工金山屯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伊春森工金山屯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垃圾转运车及垃圾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伊春森工金山屯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垃圾转运车及垃圾斗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2676
1.3采购内容:垃圾转运车及垃圾斗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调试工作
1.5交货地点: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金山屯林业局公司
1.6采购预算:78万元
1.7质保期(保修期):按照车辆三包情况定,8立方米垃圾斗质保期一年
1.8其他: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同时还应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可现场核查。
2.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可现场核查。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评审活动;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评审。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7报价要求:单价、总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2.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8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3.2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参加项目编号整理成word版一同发送至qiyuezbb@126.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注: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报名无效)
四、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8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标/评审时间:2025年8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售卖截止后1日内,以邮箱形式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森工金山屯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花园街
联 系 人:房永贺
电话:13845804441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启越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
联 系 人:奎女士
电话:0451-84839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