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33112025000263-1
二、合同名称:审判大楼业务用房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3112025000263
四、项目名称:审判大楼业务用房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稻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稻城县金珠镇贡巴路二段68号
联系方式:15183616047
供应商(乙方):四川利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太子路188号第S-11幢4层4-1号
联系方式:0832-21166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稻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业务用房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1(项) | ¥1,393,464.35 | ¥1,393,464.35 | 无 |
合同金额: 1,393,464.35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叁仟肆佰陆拾肆元叁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