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出海大通道”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工程公路养护项目(智慧隧道)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市“出海大通道”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工程公路养护项目(智慧隧道)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6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第一批预安排投资计划的通知》(大交发〔2025〕30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大连市“出海大通道”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工程公路养护项目(智慧隧道)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大交发〔2026〕21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 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连市境内。
2.1.2规模:对国道鹤大线白银山隧道、庄西线新开岭隧道、青永线荷花山隧道、松树隧道进行智能化转型升级。包括隧道区气候环境监测、隧道衬砌结构监测、结构突发性事件监控等隧道智能监测与管控设施建设。中标人应在三年缺陷责任期内提供远程及现场技术支持、问题处置、参数配置、业务咨询、系统补丁更新、使用指导、监测过程数据跟踪,监测结果分析报告,特殊事件监测报告,养护维修建议等技术保障服务。监测数据统一接入数字底座。
2.1.3投资额:299.65万元;
2.1.4技术标准:技术标准符合图纸要求及现行规范要求。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对国道鹤大线白银山隧道、庄西线新开岭隧道、青永线荷花山隧道、松树隧道进行智能化转型升级。包括隧道区气候环境监测、隧道衬砌结构监测、结构突发性事件监控等隧道智能监测与管控设施建设。中标人应在三年缺陷责任期内提供远程及现场技术支持、问题处置、参数配置、业务咨询、系统补丁更新、使用指导、监测过程数据跟踪,监测结果分析报告,特殊事件监测报告,养护维修建议等技术保障服务。监测数据统一接入数字底座。
(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
工期:8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服务期限:三年(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5投标保证金:2.9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应满足①或②:
①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和公路工程-甲级(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②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3)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一项隧道结构监测项目业绩,且该业绩质量合格。
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体单位、成员单位均可提供投标企业业绩。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至少提供含开标月前连续三个月;不接受返聘人员)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至少提供含开标月前连续三个月;不接受返聘人员)
注:主要人员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人员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
3.1.5信誉要求
无
3.1.6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派遣,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整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链接])(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链接])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11月5日8时30分至2026年11月11日17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11月30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链接])。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中《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链接])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链接]#/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链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请在异议环节规定时间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后续不予受理对开标情况的投诉。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异议受理联系人:李雯 电 话:0411-86501313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处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01号
邮 编:116021
联 系 人:郑忠志
电 话:0411-84310676
招 标 人: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 381号
邮 编:116021
联 系 人:董铄
电 话:0411-39946007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同德路与怡宁街交汇处
联 系 人:李雯
电 话:0411-86501313
电子邮件:1019791493@[链接]
2026年11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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